立法会六题:提供北部都会区土地供企业率先开发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严刚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答复:
问题︰
有意见认为,参考内地及海外区域产业开发的成功经验,政府吸引重点企业的一个有效手段,是以优惠的条件,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向重点企业提供土地,促使这些企业率先开发,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因此,土地供应政策是政府吸引重点企业落户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预计今年内可以从北部都会区的发展范围收回多少土地,包括棕地和私人土地,用于新的规划和发展;及
(二)鉴于据悉,政府在新田科技城的开发中,将考虑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批地方式,包括直接批予合适企业,有否研究,对于北部都会区内各区域的开发,是否也能采取类似模式批地,例如为合资格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在指定地块简化申请用地流程,并对其以优惠的价格批地,以期起到引领开发的作用?
答复:
主席:
北部都会区由多个发展项目组成,包括正在施工的古洞北╱粉岭北、洪水桥╱厦村及元朗南等新发展区,而新田科技城及新界北新市镇,以至流浮山、尖鼻咀和白泥、文锦渡╱罗湖及马草垄等扩区范围正进行规划研究,这些规划研究预计二○二四年或之前大致完成,往后会进入详细工程设计阶段。
经谘询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创科及工业局)后,就严议员问题的两部分,我现回复如下:
(一) 政府近年加大力度引用《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和其他适用条例,收回私人土地用作政府主导的发展项目,包括新发展区、公营房屋及其他公共用途。根据我们早前的估算,由二○二二╱二三至二○二六╱二七年度的五年间,为已确定发展范围的项目将收回合共约500公顷私人土地,当中包括棕地,数量约为之前五年所收回的120公顷私人土地的四倍,当中超过九成位于北部都会区。上述数字还未计及我们规划研究进行中的新田科技城、罗湖╱文锦渡及新界北、流浮山/尖鼻咀/白泥一带,以及马草垄一带。当以上项目有进一步细节时会纳入收地数字的统计内。
如只看二○二三╱二四年度,即今个财政年度,我们在北部都会区的范围会收回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计划所需土地,涉及大约200公顷。
(二)新田科技城的策略定位,是成为创科发展集群的枢纽,与深圳科创园区产生协同效应。政府在新田科技城设计了不同面积的相连创科用地地块,包括一些规模较大的,为批地提供弹性,以满足不同规模的科企(初创、龙头科企等)、不同科技范畴(生命健康、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先进制造、新能源科技等),以及涉及不同创科阶段(科研、原型、中试、量产等)的需要。
发展局早前公布了新田科技城新创科用地的规划分布和整体规模,创科及工业局今年稍后会为这些用地开展顾问研究,目的是为不同地块建议发展创科产业链中特定的创科用途、所需的基建和配套设施、营运模式,以及招商引资的策略和举措,包括批地模式等,以配合各类创科用途的需要。
政府批拨一般商业和工业用地,传统方式是公开招标、价高者得。政府会考虑因应个别产业政策,采用非传统的批地方式,即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例如有限制投标或经商讨后直接批地。地价方面,公开招标或有限制投标下可以按投标者的价格建议而定,但政府亦可考虑采用「双信封制」方式进行招标,就投标者的价格建议和非价格建议作综合考虑;就直接批地而言,我们可以按其用途所评估的市场价格,亦可以按政策考虑订出的宽免地价。视乎其他产业政策,上述所说的批地形式也可以应用于其他不同的产业用地。我们的重点考虑是使用非传统批地方式是否较传统方式更能助力产业发展,例如吸引高潜力和具代表性的重点企业落户香港、引入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当然审批制度要有适当内部监管,资讯也要公开透明。
土地政策以外,于去年十二月开始运作的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亦会制定吸引专属目标企业的措施和安排,包括在香港落户所需的办公地点、科研及后援设施、财政资助和补贴、招聘和引进人才时面对的挑战等等,目的是为相关企业提供度身订造的具体方案。
完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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