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谈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五月二十日)在“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后,会见新闻界的发言内容:

发展局局长:我们今天很高兴正式启动财政司司长于今年财政预算案提出的新计划,为自住物业的长者维修屋宇提供津贴。我们很高兴得到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负责管理及推行这项计划,房协多年来在屋宇维修管理及长者住屋问题都非常有经验,我相信透过房协的网络与同事累积的经验对我们推广这项计划十分有裨益。这项计划获立法会拨款十亿元,预计于未来五年,将有三万名长者受惠。我们更估计将有一千名长者可以即时受惠,所谓即时受惠,即这些长者过去向房协、屋宇署或市区重建局借钱进行维修,虽然维修工作已完成,但他们可能有一段长时间需要还款给有关机构。如果他们符合这个计划的资格,可即时申请津贴以偿还欠款,希望这一千位长者可以即时受惠。有关机构已发信予这些欠款的长者,假如合资格便可以马上提出申请。

记者:较早前房协要求多些土地去研究长者屋计划,现时局方的态度如何?有没有选址和房协商讨?

发展局局长:房协多年来特别是在长者住屋上有一些先导计划,长者乐安居有两个相当成功的计划。去年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亦提出在北角会再做一个同类形的计划,因为目前房协的两个计划是在九龙和新界区。对发展局来说,我们在土地供应上一定会配合,这亦符合财政司司长最近说,在香港来说,土地是一项资源,我们必须要善用这资源以达至各方面的政策目标,例如我们在勾地表特别放入一些土地发展酒店,满足香港的酒店业。所以,只要有适当的长者住屋政策,得到特区政府的认同和支持,发展局在土地供应上会全面配合。

记者:新的选址?

发展局局长:我刚才说,北角那处我们正在商讨中。

记者:如果有些长者刚做完维修或还清贷款,他们便不能受益,会否扩展计划让他们受惠?

发展局局长:每个计划都很难做到一般人希望见到的尽善尽美。但这计划是持续的,一般来说五年做一次大维修是正常的,所以每五年每名长者的自住物业可以申请四万元的津贴。或者下一次长者再需要做维修时,如果符合资格便可以受惠这计划。

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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