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在公布2008-09年度勾地表记者会上的发言全文:
财政司司长在两日前所发表的财政预算案演词中,就土地供应发表了一些重要看法。今日,我很高兴向大家公布由现在至2009年3月底的政府卖地安排,亦即是惯称的勾地表,并藉今日的机会就财政司司长的言论作补充,如果传媒朋友有提问,我和两位署长都乐意回答。今日和我一起出席的有地政总署署长和规划署署长。我们三位一起出席,正正显示2008-09年度的勾地表的编制,是集合了发展局辖下的规划部门和地政部门联手紧密合作的成果。
2008-09年度勾地表有两大特色:第一,首次引入限作酒店发展用途的土地供应;第二,回应市民对于发展密度的关注,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保证在政府卖地表内的每一幅土地,都能够符合对发展参数的关注。稍后我会就这两点作详细介绍。我首先想向大家讲述我们在编制2008-09年度勾地表时所考虑的基本因素。
正如政府过往多次指出,售卖土地应由市场按需求决定,而非由政府主导,财政司司长两日前亦已重申这一点。政府的角色是供应足够土地以满足不同的需要,包括商业需要和房屋需要,并让市场能够灵活决定卖地的数量和卖地时间。勾地表制度正正是按这个方式,一个由市场主导的机制,而这个机制一向运作良好。自从在2004年1月起恢复勾地表制度以来,政府根据这个制度,在高透明度下拍卖了26幅用地。我们认为,政府应继续透过勾地表供应土地,作私人住宅和商业发展用途。这个制度有助我们确保香港在土地供应政策上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我们在制订2008-09年度的卖地安排时,依循以下述三个主要原则:
第一, | 确保就私人发展所制订的土地供应政策,是清晰和可以预测的,并为业界和公众提供一个符合清晰、明确和一致的原则;英文上我们称之为三“C”,即我们的土地供应政策要符合“Certainty”、“Clarity”和 “Consistency”。 |
第二, | 尽量供应足够数量的用地,以满足房屋发展和商业需求,让香港得以持续发展;以及 |
第三, | 为香港缔造优质生活环境。 |
2008-09年度勾地表共有62幅用地,总面积接近60公顷。其中,36幅是从2007-08年度勾地表拨入的用地,另有26幅新增用地,这是自2004年恢复勾地表以来纳入最多土地的勾地表。表内包括42幅住宅用地、10幅商业/商贸用地及10幅首以引入的“限作酒店发展”用途的用地。按最终售卖出土地的实际发展项目的设计,我们估计在住宅方面,该42幅土地可提供约13,000至13,500个住宅单位;而商业/商贸用地则可合共提供超过490,000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至于“限作酒店发展”用途的用地,则估计可为香港建成约9,000至11,000个酒店房间。
新勾地表内的用地,除了增加土地数量外, 即由2007至08年度的47幅增至2008至09年度的62幅,亦大致上符合这一段日子各方面所提出的要求:
第一, | 因应蓬勃发展的房屋市场,表内最多的是共有42幅住宅用地,而这些住宅用地能够满足香港不同入息组别人士对房屋的需求,举例来说,表内有适合发展低密度豪宅的半山区用地、位于浅水湾、南湾、以及九龙塘的土地;亦有用地适合较大众化房屋的发展,例如在将军澳和东涌; |
第二, | 表内有不同面积的用地,我们常听到发展商说,希望中小型发展商都能够参与在土地房屋的发展,所以今次在勾地表内有22幅的土地,面积少于0.5公顷,属于比较小型的土地; |
第三, | 虽然在过去两年并无商业/商贸用地勾出发售,但为了持续供应优质写字楼,满足商业发展的需要,在2008-09年度勾地表内有三幅相当优质的商业用地,两幅位于中环,一幅位于红磡;以及 |
第四, | 为促进香港的酒店业发展,我们首次在2008-09年度勾地表引入“限作酒店发展”用途的用地,以保持香港在旅游业与会展业的竞争力。 |
早前财政司司长所领导的工作小组就发展本港为会展及旅游之都所提出的意见,我们亦已评估对酒店发展用地的需求。我们所接获的回应明确指出,目前出售的商业/商贸地,这些土地既可供作写字楼,又可作零售商铺,又可作酒店,这做法无法促进酒店发展。这是因为根据我们既定的土地估价制度,每幅土地的估值,都是按用地的最高发展潜力来评估,倘若某幅商业地位于的地段作写字楼用途的价值高于作酒店用途,有关用地便会按写字楼用途来进行估值。大家可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从商业角度来说,发展商不会买入商业用地作酒店发展,因为地价是以一个比酒店要贵的写字楼来评估。
为解痩这问题,政府在勾地表引入“限作酒店发展”用途的用地,在这些用地的卖地条件中订明用地只可作酒店发展用途。由于订明作酒店发展,评估地价以酒店来作基础,不会以最高发展潜力或者以写字楼来评估。在2008-09年度勾地表中,我们一共提供10幅“限作酒店发展”用途的用地,这些用地位于不同地区,应适合发展不同类型的酒店,包括商务酒店或休闲渡假式酒店。为求贯彻一致的处理安排,除了在勾地表有这安排外,我们会在来年当接受发展商提出的土地契约修订或换地申请时,亦会容许他们以修订契约作作酒店发展,而就这类契约修订或换地个案,地政总署所征收的补地价也同样会按照“限作酒店发展”用途用地来评估。我们相信,这项新的安排将有助增加酒店供应量,以应付旅游业和会展业的需求。我们会以试验方式在2008-09年度勾地表运作这些特别安排,并会因应市场反应,在迟一阶段检讨这些安排的效益和影响,才决定在2009-10年度勾地表内是否再加入“限作酒店发展”用途的用地。
就私人屋宇用地方面,过去一年,在2007-08年度勾地表中,共售出9幅住宅用地。我们知道目前楼市畅旺,楼价正在上升,这亦令市场对于未来几年是否有足够的单位落成有一定的关注。
我们已在新勾地表内加入更多住宅用地。不过,我必须指出,勾地表并非供应土地作房屋发展的唯一来源。发展商可从私人市场征集土地、收购现有物业作综合重建发展、透过土地储备进行土地契约修订作住宅用途,以及参与港铁公司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发展项目。
在未来数年,一手私人住宅的供应仍有相当的数目,合共有65,000个新单位,其中包括10,000个已落成但未出售单位(俗称货尾单位)、45,000个建筑中但仍未售出或发售的单位和10,000个已批出土地但未动工的单位。展望未来,发展局作为规划、地政,以及有基建项目的统筹单位,我们会密切监察土地的供求情况,拨出足够土地作住宅用途。
行政长官在2007年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在有充分理据支持的情况下,检讨相关的《分区计划大纲图》,以降低发展密度,从而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我们也把这项施政方针和理念引进到卖地计划中。为达这目的,我们联同相关部门,就2008-09年度勾地表每幅用地作了审慎的评核,并会按情况所需降低一些土地的发展密度。稍后在出售每幅用地的卖地条件内,我们会订明发展参数,包括楼宇高度限制和最高楼面总面积或地积比率。我们亦会根据在2006年订定的技术通告,为某些用地进行空气流通评估,即Air Ventilation Assessment。 然后会根据评估结果在卖地条件中订明适用的发展参数/限制。就一些有特别需要的用地,我们亦会在卖地条件内加入上盖面积限制,即site coverage limit,或非建筑用地等规定。
完
2008年2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