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树木管理专责小组报告记者会上的发言全文:
政务司司长:各位,大家好!
今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长官委派我与相关的政策局和部门,成立一个专责小组,全面及深入检视政府的树木管理工作。经过三个月的努力,专责小组已经完成检讨报告,我也在今天向行政长官提交了报告。
在这三个月时间当中,树木专家、立法会、区议会、市民、传媒朋友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我们衷心多谢大家。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将处理树木工作的同事的一些关注,向专责小组反映,我们也充分考虑了这方面的关注。
接下来,我想向大家介绍报告的主要内容。我会分两个层面:首先,是专责小组认为政府推行绿化和植物护养工作时,几个重要的考虑点;第二,是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树木管理工作的具体建议。
首先我讲主要的考虑。报告书的主题之一是“绿满家园”,政府和市民都非常珍惜石屎森林中我们看得到的绿意,现时,我们每年种植约1,000万棵树木和时花。近年来,我们还透过推行绿化总纲图,在全港各区有系统、有规划、有特色地推行绿化工作。
第二、绿化工作要做得好,必须兼顾上游的种植和下游的护养,两者充分协调,特别要加强树木的日常护理和管理工作。
第三、要顺应自然。树有病,就要治病救树,但也要认识到,树木是生物,有生命周期,同样会经历生老病死。树木的生长,既受制于内在因素,也受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
还有就是“人树共融”,追求人和树融洽共处。但是,两者有时无可避免会有冲突。因此,第四点就是,市民的安全是我们首要考虑。树木对人命财产构成即时威胁时,必须要以公众安全为优先考虑,尽快移除有威胁的树木。
第五、要顾及整体公众利益。在救治病树的同时,我们亦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树木的健康情况、价值、补救后的存活机会和时间等,以决定是否应该投入所需要的资源。
现时,因为树木老化、生病或者自然力量,我们平均每年移除约8,000棵树木,就是基于我刚才所讲这些考虑。
第六、是社会的发展需要。在推行基建项目去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确保发展是可以持续的,是均衡的,要顾及环境保护。因此,在进行公共工程项目时,如果要移除树木,我们会补种。过去三年,基于发展需要我们每年平均砍伐10,000棵树,但补种超过60,000棵树,即每砍伐1棵树会种植6棵树代替。
最后,是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这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之一。在强调保护树木的同时,在处理私家地树木的时候,必须顾及私人业主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要介绍专责小组的具体建议。这些建议涵盖六个范畴,一共十六项建议。这六个范畴是指:
(一) 制度架构;
(二) 树木风险评估;
(三) 专业知识和培训;
(四) 是否需要制订专项法例;
(五) 社区参与、公众教育及投诉处理;
(六) 资源配合。
(一) 制度架构
在制度架构方面,多年来我们一直采取“综合管理方式”,将政府土地内植物的保育和护养责任分配给各相关部门,而划分原则取决于树木的所在地点和地面设施的保养责任。换句话说,一个部门在使用和管理一幅土地或设施的同时,需要肩负管辖范围内树木的保育责任。
专责小组认为,这个方式大致上行之有效,符合成本效益,而经过部门之间的协调,亦基本上解决了树木“无人认领”这个情况。
然而,专责小组认为,现行制度仍有不足之处。首先,树木管理工作分属不同部门,缺乏一个具备资源和专门知识的权威机构来有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此外,在部门层面亦比较难将下游的树木管理护养,与上游的绿化和园境政策,有效地结合起来,无法在根本上解决树木安全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专责小组提出三项改善建议:
1. 明确发展局负责统筹绿化、园境和树木管理的政策,在该局开设一名首长级第二级的首席助理秘书长负责统筹工作,在政策层面整合和全方位推行绿化和树木管理工作。
2. 设立“树木管理办事处”。
3. 设立“绿化及园境办事处”。
这两个办事处向我刚才所提到的首席助理秘书长负责。树木办将是负责树木管理的权威机构及统筹中心,通过制订政策标准和风险评估制度,订立培训制度,以及建立资料库,推广公众教育和社区参与,确保 “综合管理方式” 有效落实。
绿化办则负责中央协调绿化和园境工作。绿化办的职能包括制订政策和标准,推行绿化总纲图,就政府的重大基建项目、综合私人发展项目和公众休憩用地的园景设计提供专业意见。
树木办和绿化办将分别成立专家小组,邀请香港甚至海外专家加入,为政府提供专业意见。
(二) 树木风险评估
第二方面是树木风险评估,专责小组建议,有需要加强树木风险评估安排,从而更有效保障公众安全。构思中的安排分两阶段:首先是“以地点为本”的评估,确定塌树会严重危害公众的地点;然后是“以树木为本”的评估,确定可能有问题、有需要密切监察的树木清单。树木办成立后,会改良检查树木的表格,强化风险评估角度。
透过这个方法,可以为重要的树木和有问题的树木,逐步建立资料库,密切监察它们的状况,有系统地详细记录,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三) 专业知识和培训
第三方面是专业知识和培训。专责小组提出三个建议:
1. 新设立的两个办事处,应由本地或海外具备合适学历、专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出任。树木办会设立培训委员会,策略性、全面地规划员工培训,有针对性地为不同阶层的员工设计适合的培训安排。
2. 与本地的专上院校、职业训练局、建造业议会训练学院等培训机构联?,研究提供更多相关的教育培训课程,令政府内外负责树木管理的人员有机会得到适当、持续的培训,提升树木管理的专业性。
3. 树木办应检讨并提高成为认可园境承建商的资格准则。
(四) 是否需要修订法例
专责小组了解到,部分社会人士倡议订立树木专项法例。我们全面检视了现行各项法例中适用于树木管理的条文和关于树木管理的行政安排,我们亦有研究是否有必要另行订立新的保护树木条例或需要修改现行法例。
经审慎考虑后,专责小组认为,现有法例加上我们将改良的行政安排,基本上提供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规管和执行框架,现阶段无须修改法例。目前我们的首要工作是全力落实报告书的各项行政措施,制定清晰的政策,改善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强树木风险评估,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鼓励公众参与。我们应该先检视这些措施的实际成效,再考虑长远来说修改或订立新法例的必要性。
(五) 社区参与、公众教育及投诉处理
在社区参与和公众教育方面,专责小组建议,加强与区议会和地方社区的合作,包括招募更多地区护树义工,以及邀请社区知名人士担任绿化大使,鼓励区议会举办绿化及树木管理的活动。
专责小组亦建议,加强有关绿化和树木保育的公众教育,推广爱护树木的讯息,呼吁私人业主正确护理私人地段的树木。此外,应透过学校课程,加强向学生灌输保护树木的价值观和态度。
专责小组亦认同,有需要高效处理与树木有关的投诉,杜绝部门之间互相“推庄”,亦避免市民需要自行寻找负责部门的情况。1823热线将会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接收市民对一般树木管理的投诉,按照一套各部门认同的准则,尽快确定和转介个案予有关负责部门处理,亦会监察个案进度,以及向投诉人交代个案的最新进展。
(六) 资源
在资源方面,专责小组建议增加资源,以配合加强树木管理工作的措施。发展局新设的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将开设约20个职位。在部门层面,专责小组建议地政总署新设立一个树木小组,加强部门对于私人土地和未拨用的政府土地的树木管理工作。专责小组亦建议,评估其他部门落实报告书各建议所需要的资源。各个部门亦会按需要增添更先进的设备。
报告书发表后,各相关决策局及部门会就上述建议作出相应跟进行动。发展局会作出统筹,按照既定机制取得所需资源,亦会尽快筹组新的树木办和绿化办。
专责小组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同心协力,建设人树共融的绿色家园。谢谢。
(待续)
(请同时参阅发言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 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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