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总楼面面积宽免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答复:

问题:

近年,社会十分关注发展商在兴建楼宇时获宽免总楼面面积,以及在销售楼宇时所提供的资料(包括楼宇面积、楼宇成交价及成交量)是否准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二○○一年当局实施各项楼宇总楼面面积宽免措施,至二○○八年年底,共有多少个私人住宅项目落成;每个项目的名称、属单幢楼或屋苑式项目、获宽免的总楼面面积(俗称“发水面积”)(包括获豁免的总楼面面积、不计算的总楼面面积及额外总楼面面积)有多少、该面积分别占有关项目的总楼面面积及在有关地契中列明的总楼面面积的百分比,以及以项目落成当年的平均楼价计算,获宽免的总楼面面积约值多少;这八年内获宽免的总楼面面积共有多少,以及分别占所有有关楼宇总楼面面积及在所有有关地契中列明的总楼面面积的百分比为何;

(二)第(一)项的获宽免的总楼面面积的分项数字(按土地来源,即私人协约卖地、勾地及由发展商自行整合地盘列出),以及该等面积对当局规划地区公共设施的影响;及

(三)政府如何查核发展商有否发放虚假的成交资料,以唱高楼价及销售数量去制造市场畅旺气氛,以及如何确保市场有准确的资讯流通,以免误导公众,从而影响楼房需求?

答复:

主席:

发展局自二○○七年七月成立后,在推行各项政策上,一直倡议提高透明度,并致力加强信息的发放,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和监察我们的工作。在过去一、两年有系统地公布在私人发展项目内的公众设施,便是一个例子。但若果有些资料并不属于部门惯常搜集和纪录的,我们便无法在一段短时间内提供该等数据。甘议员问题查询有关楼宇因建筑物规例或相关安排而获宽免的总楼面面积正正是属于这类资料。

根据屋宇署现时的规定,在呈交建筑事务监督审批的建筑图则中,认可人士只需列明设有宽免面积上限的设施(例如露台、加阔的公用走廊及升降机大堂、康乐设施等)所占的宽免面积,以方便抽查核对,而其他按批准或实际需要而获宽免面积的设施(例如停车场、机房等),则无须在图则上列明其总楼面面积;而屋宇署亦未有就楼宇项目的各项总楼面面积宽免作特别统计或建立资料库。

在上述的限制和准备答复的时间许可下,我现就问题的三个部分回复如下:

(一)自二○○一年实施的总楼面面积宽免措施,是指详细列于《联合作业备考》第1号及第2号的环保及创新建筑的设计。在二○○一年至二○○八年间,屋宇署共批出了1,670份占用许可证(即“入伙纸”)予落成的楼宇项目。各年份的详细分项数字及其涉及的总楼面面积,载于附件A。在上述期间,根据《联合作业备考》第1号及第2号提供环保及创新建筑设计而获批“豁免总楼面面积”的落成楼宇项目,共有216个。

如之前所述,由于屋宇署没有特别就楼宇项目的各项总楼面面积宽免设立资料库,因此,我们在短时间内并未能提供上述个别项目有关总楼面面积宽免的详细分项资料。要搜集及整理有关的资料,需动用大量时间及人力资源,包括特别翻查建筑图则、量度及计算核准建筑图则上的技术参数等。至于甘议员问及有关项目获宽免的总楼面面积按当年平均楼价计算的估值,更不属建筑图则的范围。

不过,为准备有关宽免总楼面面积的政策检讨和公众参与工作,屋宇署于二○○六年就楼宇发展项目获批的总楼面面积宽免进行了一项抽样研究,研究的结果与甘议员问题所要求的资料有一定的吻合,该等资料现列载于附件B,以供参考,希望可以在某程度上回答甘议员的提问。大家可以留意,即使用这方法回应,我们的答案有两个附表,需要用二十页纸才能详列有关资料。

鉴于公众对于总楼面面积宽免事宜的关注,屋宇署已决定与业界研究,考虑要求认可人士日后在提交建筑图则时,需列明各类总楼面面积宽免所占的面积,以方便公众查阅。此外,该署亦会考虑定期公布新落成楼宇项目的总楼面面积宽免资料,例如署方会在楼宇项目获入伙纸后,把该项目获宽免的总楼面面积的资料撮要在屋宇署的网页内发放。

(二)答复第一部分提及的抽样研究,涉及84个已获发入伙纸的楼宇项目。这些项目的批地形式,已列载于附件B。

至于总楼面面积宽免对地区规划的影响方面,规划署在进行规划时,例如检讨分区计划大纲图的高度限制、评估个别规划方案等,就楼宇高度和体积的估算会包含一系列的假设。如分区计划大纲图的地积比/总楼面面积、建筑物高度、复盖率等限制,以及可能获得总楼面面积宽免的配套设施如康乐设施、停车场、机房等,都会计算在内。另外,由于总楼面面积宽免对人口增长的影响相对较少,因为根本很少会加了额外的住宅单位,因此规划署不需要特别再评估因为获宽免的总楼面面积而对当区的公共设施有何影响。

(三)现时,根据地政总署“预售楼花同意方案”的规定,发展商须在临时买卖合约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向土地注册处提交已签署的住宅楼花买卖合约以作登记。土地注册处在收到交付注册的买卖合约后,即晚会把注册摘要上的资料输入该处的“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然后编制一份注册摘要日志及更新相关土地登记册的资料。市民在翌晨便可查阅有关的交易纪录。

政府十分关注近日一些有关一手住宅楼花市场的销售手法以及市场上混乱的信息。运输及房屋局正研究具体可行的措施,并会尽早与香港地产建设商会探讨,进一步提高一手楼花住宅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及物业资料的清晰度。



2009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7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