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东花园列为暂定古迹

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以古物事务监督的身分,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宣布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将山顶道75号的何东花园列为暂定古迹。

这项宣布今日在宪报刊登,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在这段期间,何东花园将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受到法定保护,包括除非获古物事务监督发出许可证,否则禁止在暂定古迹进行任何建筑或其他工程,或拆卸、移走、阻塞、污损或干扰暂定古迹。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该宣布让何东花园得到为期十二个月的法定保护,并让当局有更多时间与业主进一步磋商保育何东花园的方案,期间古物事务监督亦会详细考虑应否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把何东花园宣布为永久性的法定古迹。

发展局已向何东花园业主解释有关宣布的法律效力,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今早已按既定程序,就暂定古迹的宣布发信正式通知业主。

何东花园具高度历史和建筑价值,何东是香港开埠后显赫的社会领袖,在多个领域参与本地事务及作出重大贡献。何东亦是首位获香港政府准许在山顶区居住的非欧籍人士。何东花园象征华人社会地位的提升,是香港现存唯一与何东直接相关的住宅物业,亦是本港少数具中国文艺复兴风格建筑中的代表作。

古物谘询委员会于本月二十五日确定何东花园为一级历史建筑,并支持政府将何东花园宣布为暂定古迹。发展局正继续积极与业主商讨保育方案。



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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