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污水和雨水的排放处理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五日)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现时香港的污水和雨水的处理排放系统均由渠务署负责,而雨水排放系统主要用作防止洪水和应付暴雨所引致的水浸,雨水基本上未经任何处理便直接排出大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当局接获就雨水收集系统的渠口和集水沟所带来的生问题的投诉数字、投诉内容和当局提供的解决方法为何;当局有否进行任何研究或采用新技术以改善相关的生情况;
(二)鉴于日常生活的污水有机会直接流入雨水收集系统(例如清洁街道时产生的污水,特别在旱季没有足够雨水冲淡便直接流入大海),污染出水口附近的海域和带来臭味,当局过去有否在每年的不同期间对经雨水收集系统排放的污水或在出水口附近的海域进行水质检测;若有,过去三年的检测结果为何(包括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当局有否研究或考虑应用其他地区的雨水收集系统技术(包括把全部或部分雨水渠接驳和可转换接驳至污水系统的做法),以减低直接排放雨水造成的水质污染;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过去有否就雨水回收系统进行研究,更有效利用雨水资源以减少耗用食水,例如建立大型或区域性雨水回收和次级供水系统(即有别于现时自来水管道),以雨水用作非食用的用途(例如冲厕、浇灌和冷却空调系统等);若有,结果为何?
答复:
主席:
香港的污水收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是独立运作,使污水和雨水能分开处理,一般来说,雨水会被直接排入大海。为防止污水因各种原因流入雨水收集系统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我们已实施多项措施减少受污染的水排入雨水收集系统,例如从源头处理错误接驳的雨水渠、在合适地点安装旱季污水截流设施、以及管制路边不当排放污水等。此外,我们亦会定期清洗雨水收集系统的淤泥,以减低淤泥积聚而产生气味对巿民造成的滋扰。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路政署和渠务署在二○○九至二○一一年接获有关雨水收集系统的渠口和集水沟发出臭味的投诉共有563宗,但署方并没有就这些投诉再细分为生或其他问题。署方在接获有关投诉后,会即时安排承办商进行清理。一般而言,臭味问题主要是由于污水渠错误接驳至雨水收集系统,以及污水从路边不适当地排入道路排水渠所致。解决方法方面,除从源头处理错误接驳雨水渠,有关的执法部门亦会定期巡查,以即时堵截非法排入道路排水渠的路边污水。如发现有违反相关的法例(如《水污染管制条例》)时,亦会考虑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在技术层面,路政署会在有气味问题的黑点,在道路集水沟加装集水沟隔气装置,以减少排水渠发出的气味。此外,一所本地大学正为减低箱形暗渠内的淤泥气味进行研究,有关研究工作预算在二○一三年完成。
(二)环境保护署在全港海域、内湾、避风塘及船只碇泊处设有94个监测站,定期监测海水水质。监测站的选址与监测方法是根据国际认可,包括海洋学与统计学的科学方法而设定。由于所收集的水质数据主要用于研究海水水质的长期改变趋势,因此各海水水质监测站一般都设于离岸海域而非近岸地带,以避免因沿岸突发性污染源所影响而录得极端差异的数据,从而引致高估或低估有关水体水质的实际情况。故此,环境保护署的海水水质监测计划没有在近岸,特别是在可能有污染物被排出的雨水渠排水口或附近海域进行水质检测。
除上述环境保护署的恒常水质监测外,土木工程拓展署自二○○九年十二月起,亦就启德发展计划的规划及设计,在启德发展计划毗邻水道(包括土瓜湾避风塘)进行了一项水质基准监测计划。土木工程拓展署每三个月抽取水样本一次,就多个物理、化学和生物参数,包括溶解氧和大肠杆菌含量等,进行分析。有关的监测结果已载于“启德发展计划”网站(www.ktd.gov.hk),供公众浏览。
对于监察排入雨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我们认为定期巡查,以及一旦发现问题时能即时堵截污染源头,是制止污水排入排水渠的更有效方法。
(三)在可行的情下,我们会在一些雨水收集系统内加入收集污水的装置,例如透过安装旱季污水截流设施,在旱季时把雨水收集系统内的受污染水流进行截流,并把这些水流引入污水收集系统进行处理。
香港位处亚热带地区,每年有大量降雨,因此,要把全部或部分雨水渠直接接驳或可转换接驳至污水收集系统,需要把现时的污水渠口径以倍数计加大,并大幅度提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才能接收大量额外收集的雨水。事实上,大部份的市区地底下已布满各种管道,要在这些地区铺设更大的污水渠并不切实可行。此外,增大污水渠及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以应付额外排入的雨水并不合乎成本效益。
(四)我们一直就更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及减少耗用食水作非食用的用途进行研究。目前,我们拣选了一些公园及公共楼宇建筑项目,以试验使用雨水集蓄系统回收雨水作冲厕和灌溉等用途。试验结果将于日后定立雨水集蓄系统标准时作为参考。此外,水务署现已聘请顾问研究为雨水集蓄系统定立一套设计指引及水质标准,有关工作预算在二○一二完成。
完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4分
返回
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