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十二月九日)出席一个电视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今日有政党游行要CY(行政长官)倒台,请问你怎样看这件事?

发展局局长:香港是一个很自由的社会,我想大家都可以表达不同意见。

记者:之前一直有人质疑屋宇署对梁振英山顶大宅和唐宅有“大细超”之嫌,作为发展局局长你怎样看他们的做法?

发展局局长:我跟屋宇署同事了解过,并不存在这情况。

记者:为甚么觉得不存在这情况?

发展局局长:在六月时,有传媒投诉说贝璐道4号屋下面有一个工人房,屋宇署同事到了现场看,看完后并没有发现僭建工人房。不过在他们视察时,看见一幅墙有些位置不同了。当时他们不能确定这幅墙是不是僭建物,所以回去后,他们便发信给业主的授权代表去跟进索取资料,看看这幅墙是甚么构造,位置不同了是甚么原因。这做法和他们一般处理其他投诉是一样的。这幅墙是在地面下,亦不存在有即时危险,所以他们在跟进时发了reminder(提示),即在业主未回复前出信跟进的形式去做。

记者:但当日唐英年大宅你们立即入屋内处理,但为甚么这次在出信后几次都没有回复时仍未有下一步行动?

发展局局长:在唐先生约道的个案,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在传媒报道后,屋宇署第一次到场时不能进入屋内,过了几日才能进入。屋宇署入内视察以后发劝谕信请业主处理僭建物。同样地,在较早前梁先生发声明谈到该幅墙后,屋宇署同事在接着的第一个工作日已经跟进,亦在当时要求业主打开那幅墙让屋宇署同事入内查看,视察以后同样地发了劝谕信请业主处理僭建物。

记者:为甚么CY的僭建物可以拖这么久,唐先生的要立刻跟进?其实他(CY)这么久都未有回复,你们会不会有甚么行动?最近又说赤柱那边他的旧屋一样有僭建问题,但屋宇署人员到场时也被拒入内;他一而再,再而三这样做,你们会不会有甚么跟进行动?

发展局局长:据我所知,贝璐道的物业没有存在不让屋宇署人员入内的情况。刚才你说赤柱的物业,我注意到行政长官在昨日回应传媒时谈到他并不知道屋宇署同事到现场视察,亦不知道当时赤柱物业管理处没有让屋宇署同事入内视察。他提到他会尽快与管理处和租客跟进,尽快处理这事。

记者:其实他(CY)一直都没有回答你们,他说自己不知道,但传媒一直有很多有关的报道,但他一直没有回复,其实你们接受吗?

发展局局长:屋宇署同事在处理山顶贝璐道这两个物业僭建事件里面,是采取一视同仁的做法,不会因为,也没有因为业主的身份而采取特别宽松或特别严谨的做法。

记者:想问一下刚才提到私人产业的保育政策,是不是局长都认为有所不足而想去改善?改善时会遇到甚么困难?有没有跟进时间表?

发展局局长:由保育何东花园这事件上看到,我们在保育私人产权的历史建筑是有难度的。以往在这方面,我们有好几个成功个案。我们用的方法包括以地换地,或在原址让业主增加发展密度,以令他们保留历史建筑。我们甚至试过用转移地积比,换句话说将由历史建筑所在地的地积比率转到另一地盘,让业主不需要损失发展利益而把建筑物保留下来。但今次我们遇到的问题是纵然我们提出了这些方案,如果业主不接受,我们有很大的困难。因为这是私有产权。即使把它宣布为古迹,业主可以提出索偿,这会牵涉巨额赔偿。之前我说过,业主的估算达70亿;我们内部粗略的估算大概要30亿。但更大问题是赔偿以后,这仍然是私人拥有的物业,业主说过一定不会让公众入内参观。对公众来说,花了一大笔钱而又不能参观、不能使用,这样使用公帑是否恰当是一个很大的考虑。就此,我们觉得从保育政策来说,我们需要有全面的检讨。我们的时间表是希望在明年下半年。在中间这段时间,我们会做一些研究和资料搜集。到明年下半年我们跟公众讨论时,大家有多些资料、有多些外国的参考做法让大家讨论。

记者:今日下午有政党发起倒CY游行,会否影响到整个公务员团队的士气?

发展局局长:在问责班子里,大家也是全心全意,很努力地做好工作,因为我们知道市民对我们有期望,而社会发展到今日,有一些樽颈位我们要突破,所以我们会全力以赴。

记者:就东北发展方面,你刚才说会考虑一系列问题,是否即使面对有反对声音,这计划也会势在必行?

发展局局长:香港缺乏土地是不争的事实。我希望在过往几个月,无论在立法会、在社会的讨论中,大家也体会到这个困难。我们往前行,要解决居住问题,解决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用地,我们事实上需要很多地,除了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外,其实我们考虑的还有洪水桥新发展区,亦有考虑在维多利亚港以外填海。我们看的不是这三、五年的事,而是十年、二十年的事。因为吸收这几年的经验,我们一定要有适当的土地储备,才可以在社会有需求时,及时推出土地回应需求,令到楼价不会如此疯癫地升。新界东北这个项目是众多项目之中走得最前的,我们会继续全力以赴去做。当然在过程中我们听到了不同的意见,亦听到有不同的担忧,尤其是在新发展区里面住的人和在里面耕作的人的担忧。我们会尽我们的能力希望可以调整规划,尽可能兼顾他们的担忧。虽然我们明白无论怎样做,到最后总会有些地方因为发展的需要而我们没法兼顾的,但总的原则是我们希望可以做到在这新发展区项目里,不会有人因为我们要发展新发展区而无家可归。另一方面,我们亦在检讨赔偿机制,希望尽量兼顾得好一点。

记者:现在面对房屋需求比较高,刚才也讲到是否可以在……计划里调高公营房屋的空间,可以调高几多成?

发展局局长:我们会尽量调高公营房屋的比例。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其实有三个地方,一个是古洞北,一个是粉岭北,一个是坪𪨶/打鼓岭。三个地方的环境不一样,其交通、基建设施的配套也不一样,所以很难用一个指标套用到这三个区。目前来说,我们估计公营房屋的比例,包括出租公屋和居者有其屋,一定超过百分之五十,而且可能超过不少;但是每个区份有所不同,在这阶段未必适宜硬性去定死几多是公屋,几多是居屋,因为要看市场的需要。大家明白兴建居屋后,住在公屋的朋友可以优先去抽,换句话说,该公屋又可以腾出来让其他市民用。谢谢大家。


2012年12月9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6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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