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于2008年公布推行《全面水资源管理策略》(《策略》),透过加强节约用水及开拓水资源,平衡原水的供求,以配合香港的可持续发展。就推行《策略》的进展及相关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现时香港的人口趋势推算,2014至2030年每年本港的用水需求为何;鉴于政府在2011年2月表示,会在该年进行住宅用水调查,并“考虑可否制定中期节水目标,及除总节水量之外的其他节水指标”,现时制订该等节水指标的进展为何;
(二)鉴于政府在2008年表示,“会在具适当规模和性质的工程计划内进行试验,以汲取经验和鼓励私人发展商考虑采用再造水”,政府除在昂坪及石湖墟进行使用再造水作冲厕和其他非饮用用途的试验计划外,在过去3年,曾在那些工程计划中推行使用再造水的试验计划,以及有多少个私人发展商参与试验计划(列出有关工程计划的名称,以及相关试验计划的内容及成效);
(三)鉴于政府在2010年5月表示,已在学校及政府设施试验推行,把循环再用的洗盥污水和集蓄雨水应用于其他非饮用用途,由2009年至今,当局在学校及政府设施推行了多少项试验计划,以及有关的详情及成效为何;鉴于政府在2011年10月表示已进行顾问研究,为洗盥污水循环再用及集蓄雨水作非饮用用途制订技术标准,该项研究及制订技术标准的工作进展为何;
(四)过去3年,用水量最高的5个政府部门每年分别的用水量及其主要用途(例如清洗街道或车辆、灌溉等),以及该等数字有没有包括该等部门的服务外判商的用水量;
(五)有没有分别为各个政府部门制订短期及长期的节水指标及用水指引;如有,详情为何;鉴于政府在2010年5月时表示,“已计划委聘顾问进行研究,检讨主要政府部门的用水模式”,有关的研究的进展为何;
(六)鉴于政府于2010年5月表示正检讨用水收费结构以鼓励减少用水,检讨的结果及跟进的政策建议为何;
(七)有没有统计或估计每年经排洪设施(例如雨水排放隧道、蓄洪池等)或因水塘溢流排出大海的雨水量;如有,过去3年每年的数字为何;如没有,原因为何;
(八)除已计划在九龙副水塘与下城门水塘间兴建溢流转运隧道以节约水资源外,政府在过去5年有没有研究或进行其他的水塘间转运溢流计划;
(九)现时有没有定期检测流经雨水排放系统的雨水的水质,是否适合作非饮用用途;如有,过去3年的检测结果为何;如没有,会否计划进行有关的检测;及
(十)现时有没有计划把流经雨水排放系统的雨水收集并供应给部分政府部门作非饮用用途,或进行相关研究;如有,详情为何;如没有,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于2008年推行《全面水资源管理策略》(《策略》),当中制订了平衡用水供求的策略,以支持香港的可持续发展。《策略》的重点是“先节后增”,强调节约用水,以控制用水需求增长。《策略》主要分为两方面﹕用水需求管理及供水管理。加强公众教育,宣传节约用水是用水需求管理措施中的一项,其他措施还包括推广使用节约用水装置、加强控制渗漏及扩大使用海水冲厕。至于供水管理措施方面,除了制订海水化淡方案之外,还包括加强保护水资源及积极考虑使用再造水(包括洗盥污水回用和雨水集蓄)。在《策略》推出后,我们分别于2010年5月和2011年10月向立法会汇报了《策略》推行的进展。
就问题的十个部分,现回复如下:
(一)我们每一至两年会根据人口变化、经济增长、社会及经济活动等重要数据评估未来的用水需求。根据水务署在2012年的评估,以统计署在2012年所估计香港人口在2030年约为800万作为基准,并顾及推行《策略》措施节省用水的成效后,我们估算香港全年总食水需求量将由2012年的9亿3 543万立方米增加至2030年的约11亿立方米,较2008年估算的2030年总食水需求量约13亿立方米减小了约2亿立方米。
此外,我们于2008年推行《策略》时,已制定目标,到2030年时,该年的家居用水量可节省1亿立方米,约占上述2亿立方米的估计减少需求量的一半。为能更了解市民的用水模式从而制定更有效的节水策略,水务署于2011年8月委托顾问公司进行家居用水调查,并于2012年完成。经分析调查结果后,水务署订定了多项针对性措施,以鼓励市民更主动地在日常生活中节约用水,当中包括(1)推行“齐来悭水十公升”运动,提倡全港市民每人每日平均悭水最少10公升,作为中期节约用水的目标。水务署已在本年3月邀请1 000位学生及其家人参与为期六个月的“先导计划”,并计划在2014年将该运动推广至全港市民。其他针对性措施包括:(2)策划设立“水资源教育中心”以加强向年轻一代宣传节约用水的信息,并率先于水务署旺角办事处内设立了临时水资源教育中心。该中心已于本年3月正式启用,并主动邀请及安排小学参观;(3)在屋及商场举办“惜水爱地球”巡回展览,以强化市民对节约用水的概念及;(4)编制不同语言的悭水锦囊,派发给外籍家庭佣工及家务助理。
(二)就以其他水源替代淡水资源作非饮用用途方面,水务署早于五十年代末已开展工作,向市民供应海水作冲厕用途。现时本港八成人口已获得海水冲厕服务。随薄扶林、元朗及天水围的海水供应系统在2014年前后落成,获得海水冲厕服务的人口将增至八成半。我们亦已展开东涌海水供应系统的规划工作。我们使用海水冲厕除可节省相当可观的淡水资源外,比较其他代替水源如再造水等也是较符合成本效益的。
一般而言,将经处理后的排放水水质提升至再造水水平,成本较向市民供应海水作冲厕用途为高,以致使用再造水未能符合成本效益。但在一些远离海边的地区如上水及粉岭,安装海水冲厕系统的成本相对较高。此外,为配合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发展,渠务署需要为石湖墟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展工程及提升污水处理技术,以应付额外的污水量及符合环保署在后海湾的排放水质标准政策。借此机会,水务署已联同有关部门研究把经该工程计划作三级处理后的排放水,提升致再造水的水质标准。研究结果显示,由于额外需要的程序较为简单,以致在该等地区供应再造水的成本可合乎经济效益。水务署现正展开相关的规划工作,预计由规划到开展再造水供应需时8年。
另外,过去3年,渠务署利用其管辖下部分污水处理厂,包括沙田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经处理的排放水进行了有系统的再造水试验,生产的再造水用于清洗厂房内的污水处理设备和部分地面、厂内厕所冲厕水、灌溉厂内植物和稀释污泥处理的化学品。此外,在2010年投入服务的罗湖惩教所及多所由旱厕改建的冲水式厕所都是使用再造水作冲厕用途的。
使用经污水处理后的排放水生产再造水需要专门工程技术,而生产成本亦相对较高,在很多情况下不合乎经济效益。过去3年水务署未知悉有私人发展商曾推行生产再造水计划。
(三)目前,建筑署已为33所学校及政府设施如医院、政府宿舍、运动场等,建造集蓄雨水循环再用系统及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提供洗盥污水循环再用系统作灌溉用途。这些系统已陆续安装完成及投入服务,现时我们正检讨有关措施成效。
此外,水务署为洗盥污水循环再用及集蓄雨水作非饮用用途拟定技术和水质标准的顾问研究已完成,水务署亦已谘询相关的政府部门和持份者(包括非政府团体),并采纳他们的意见,以完备拟定的技术标准和水质标准。
(四)在过去3年,用水量最高的5个政府部门每年的用水量载于附件。
政府部门的用水主要用途包括泳池、灌溉、清洗街道和设施、食水和污水处理、个人生等日常服务。
(五)水务署已于2010年委聘顾问检讨水务署设施的用水模式及制订节约用水指引。水务署现正检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公园及游泳池和食物环境生署辖下街市,街道清洁及垃圾收集站等的用水模式。通过有关的检讨,为这些设施及工作制订节约用水指引建议。此外,为落实相关节约用水建议,水务署正与相关部门商讨,以优化运作模式及改良设施等方法,并在不影响提供予市民的服务的水平前题下达致节水效果。水务署会把检讨工作逐步扩大至其他用水量较高的政府部门。
(六)我们在2010年5月的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委员汇报了有关用水收费结构的检讨,以鼓励减少用水。及后我们认为有需要深入了解香港家居用户的用水模式,以制定更有效的节水策略。就此,水务署于2012年完成了一项家居用水调查,经分折调查结果后,订定了多项针对性措施,详情见上文第(一)部分。我们会继续检视这些措施的成效,所得的数据将有助用水收费结构的检讨。此外,政府向个别市民或机构提供服务,一般按照“用者自付”的原则收费。为免“用者自付”收费项目变为补贴,政府会有系统地进行检讨,适时适度调整收费,不会作一次过大幅调整,以免影响民生。政府亦会继续严格控制成本,尽量减少增加收费的需要。
(七)2010-11年度、2011-12年度及2012-13年度,经渠务署设于大坑东及上环的蓄洪池分别合共排放了约110万立方米、80万立方米及20万立方米的雨水。而2010-11年度、2011-12年度及2012-13年度因在大雨期间于小型水塘存量饱和而溢出的雨水溢流量分别为2 504万立方米、30万立方米及1 550万立方米。上述溢流纯属运作上的限制,并非浪费。
(八)、(九)及(十)除透过九龙副水塘与下城门水塘的“水塘间转运隧道计划”以增加新增收集原水量外,我们也有研究回用由雨水排放隧道及蓄洪池所收集的雨水。
为了减低市区的水浸风险,渠务署采用截流方法,在荃湾、荔枝角、启德及港岛西建造雨水排放隧道。在研究这些工程过程中,渠务署的顾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方面审视了不同的回用方案,惟所有方案都需要投放大量的资本建造额外的隧道和/或管道工程以及抽水设施。故此,顾问的结论是在这些雨水排放隧道工程计划下回用雨水的方案未能符合成本效益。此外,大坑东及上环的蓄洪池的运作原理是暂时储存部分于上游收集到的雨水及容许有限度的雨水排放到下游。为了能有效地防止水浸的发生,每逢暴雨过后,蓄洪池内的雨水需尽早排走,以备应付下一个暴雨的来临。假如要回用这些雨水,便需要兴建额外的储水池及相应的输水设施,但这些设施只能于一年数次的暴雨期间使用,故其经济效益存疑。
雨水流经已发展的地区会被黏在建筑物表面及路面上的污物所污染。这些污物包括从道路上车辆所排出的废气、在屋顶的鸟粪或在地上的动物排泄物等。为免影响健康,使用集蓄雨水前必先经一定的处理才可安全地循环再用。处理成本也成为考虑因素。
如上文第(二)部分提及,现时海水冲厕涵盖的范围占本港八成人口,为香港每年减少约2亿7300万立方米的淡水用量,此用量大幅高于雨水排放隧道每年收集的雨水。以荃湾雨水排放隧道为例,估计每年排放隧道收集的雨量不多,只约为全港海水冲厕量的0.5%。换而言之,处理经发展地区流入雨水排放系统内的雨水作非饮用用途一般可用量不高,未能合乎成本效益。
附件:
完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