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五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自二○一一年七月开始推行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先导计划)(需求主导计划),至今已接受三轮共110项申请,但获市建局接纳及已展开的项目只有8个。此外,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市建局收到的申请,规模越来越大,而须考虑的因素亦越来越复杂,市建局有必要全面检讨该计划,并且以审慎及‘维持财政自给为长远目标’的原则,持续营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不获市建局接纳而分别属下列情况的需求主导计划申请的数目,并按涉及的土地所在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i)地盘面积少于400平方米;
(ii)地盘面积少于300平方米;及
(iii)涉及的楼宇在市建局进行的状况调查中被评定为“尚可、不属于失修或不属于明显失修”;
(二)是否知悉,除了规划上的考虑外,市建局有何理据将“申请项目地盘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定为需求主导计划的考虑原则及申请标准之一;
(三)有否评估现时全港大致符合需求主导计划的其他申请标准,但地盘面积少于400平方米的旧楼的数目及其分布;若有,结果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和楼龄列出分项数字;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进行相关的评估;针对该等地盘面积少于400平方米的楼宇,当局有何其他的具体措施和安排,协助相关业主进行楼宇重建或维修;
(四)是否知悉,市建局就需求主导计划申请进行楼宇状况调查的机制为何;当局根据哪些准则和指标进行调查;楼宇状况被评定为(i)尚可、(ii)失修或(iii)明显失修的具体和客观标准为何;过去市建局在审核每一轮申请前,有否调整该等调查机制及准则;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是否知悉,市建局有否评估该局是否有足够的人力和财政资源,持续处理需求主导计划的申请;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有何应对措施和安排;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进行评估;
(六)是否知悉,需求主导计划的全面检讨工作最快何时展开,以及检讨的方向、范畴、内容和进行时间表为何;及
(七)是否知悉,市建局会否就需求主导计划的基本执行框架作出适切的调整;若市建局不会作出调整,原因为何,以及市建局如何回应市民日益增加的旧楼重建诉求?
答复:
主席:
政府在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新的《市区重建策略》,提出“以人为先、地区为本、与民共议”的方针去推展市区更新,让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在新策略下推动市区重建时,可以更多元化的模式进行,包括可就物业业主联合建议在其地段上开展重建项目作出回应,进一步扩阔市建局在处理本港旧区老化问题上的角色。
市建局董事会在二○一一年五月通过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先导计划(需求主导计划)重建模式的执行框架、考虑原则和申请标准,包括申请项目内每个地段要有不少于67%业权人同意有关申请,申请地盘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项目内的楼宇状况属失修或明显失修,以及市建局需考虑局方是否有足够资源和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启动和执行项目。
市建局在二○一一年七月推出需求主导计划至今,已推出三轮申请,共接获110项申请,并已开展了九个项目,其中一个已开展的项目由于未达继续推展的条件已经终止。
就问题的七个部分,我的回复如下:
(一)市建局在过去收到的110项申请,大部份来自深水、油尖旺及九龙城三区。在110项申请中,不获市建局接纳而地盘面积少于400平方米或少于300平方米,又或申请涉及的楼宇在市建局进行的楼宇状况调查中被评定为不属于失修或明显失修者,按有关土地所属区议会分区范围,分布如附件。
(二)市建局将申请项目地盘面积定为不少于400平方米有两个主要原因,其一是规划考虑,其二是楼宇设计考虑。
在规划层面,如项目地盘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则在项目内规划基本配套设施时(例如项目内的上落客货区等)会有较少限制,并可适量纳入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和其他对社会有规划裨益的措施,如扩宽行人路,增加道路旁绿化,提供公共空间等。
在设计层面,不少于400平方米面积的地盘,在楼宇设计上可有较大灵活性,对改善该区的居住环境可带来较明显的正面影响。
(三)正如上文所述,市建局的需求主导计划的考虑原则和申请标准,除要求申请项目内每个地段有一定百分比的业权人同意有关申请及申请地盘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外,主要的考虑因素是申请项目内楼宇的状况是否属于失修或明显失修。
根据现时需求主导计划的申请原则,只要申请项目所涉地盘的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便可,计划并无要求申请项目内每幢楼宇的地盘面积必须不少于400平方米。由于每幢楼宇的业主就申请需求主导计划均有不同的考虑,例如一幢坐落于地盘面积300平方米的楼宇,虽然并不符合申请需求主导计划的条件,但相关业主可能联同毗邻同样是地盘面积300平方米的楼宇业主,共同作出申请,以符合需求主导计划的申请条件。另外,我们亦无法得悉个别楼宇是否能达到一定百分比的业权人同意有关申请,因此,我们无法估算符合申请需求主导计划的楼宇数目。
对于一些未符合市建局重建项目要求的楼宇,相关业主亦可参与市建局向楼宇业主提供的楼宇维修和重建协助。
在楼宇维修方面,市建局通过参与政府在二○○九年推出的楼宇更新大行动(注:政府于二○○九年推出的“楼宇更新大行动”,协助逾3 200幢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楼宇业主进行楼宇维修工程。市建局与香港房屋协会联同屋宇署负责推行该项计划,并作出财务承担。)及自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与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屋宇署合作推出的“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综合计划),向业主提供楼宇维修支援,当中包括财政资助及技术支援。
在重建协助方面,市建局因应二○一一年公布的《市区重建策略》,推出了中介服务(先导计划)。根据这计划,市建局会在项目中担当“促进者”角色,协助旧楼业主集合业权联合出售。中介服务(先导计划)在二○一一年七月开始接受申请。中介服务(先导计划)下的首个以公开拍卖形式联合出售的项目在二○一三年十一月已成功出售。该局现正全力推动另外两个申请。
(四)市建局在二○○九至一一年间制定有关楼宇状况的调查机制,并由该局聘用的独立工程顾问公司负责具体执行,详情如下。
市建局楼宇状况调查的勘察人员会巡视目标楼宇的公共地方,包括前外墙、侧/后外墙、天台、公共楼梯、公共走廊/大堂。勘察人员会根据所属的公共地方(如公共楼梯)所发现的破损及其所占的面积评分,破损包括石屎剥落、裂痕、石屎肿胀/变型、渗漏/污渍、僭建物、过往的修补等。评分标准是因应各种破损对楼宇结构造成的影响的严重性及不同程度而厘定。勘察所得资料会由电脑程式再作分析,得出分数。分数越高代表楼宇状况越差。分数到达一定水平会被评定为失修或明显失修。
自市建局制定上述的楼宇状况调查机制及准则以来,一直沿用至今。市建局并无在审核每一轮需求主导计划申请前,调整有关机制和准则,主要是为维持一贯的标准,以便作出比较。
(五)市建局有见需求主导计划所需的财政承担,以及收到的申请规模越来越大,须考虑的因素亦越来越复杂,认为有需要全面检讨该计划。市建局在今年四月底已成立专责委员会,督导需求主导计划的检讨事宜,包括在人力和财政资源方面的评估。
(六)市建局在今年四月底已成立专责委员会,督导需求主导计划的检讨事宜。专责委员会将于今年五月展开工作,讨论检讨的方向、范畴、内容(包括计划的执行框架)和进行时间表。
市建局正计划谘询该局辖下七个由区议员、地区人士及专家组成的地区谘询委员会(七个地区谘询委员会分别为中西区、湾仔、油尖旺、深水、九龙城、观塘、荃湾地区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市建局亦计划于今年稍后,就需求主导计划的检讨,到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听取议员的意见。
(七)市建局成立的专责委员会将督导需求主导计划的检讨事宜。专责委员会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是检讨需求主导计划的执行框架,研究是否有需要及如何就执行框架作出优化调整。
市建局会继续按二○一一年公布的《市区重建策略》,履行该局处理本港市区重建的责任。除继续以“执行者”的身份推展重建项目外,市建局会通过中介服务协助业主集合业权作联合出售。
完
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