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自二○一○年四月起实施一系列利便旧工业大厦(工厦)重建和整幢改装的活化措施(活化工厦措施)。有不少意见认为,活化工厦措施刺激了工厦单位的交投,亦令租金不断上升。因此,一批正租用工厦单位的艺术工作者及艺术团体面对租金上升或被迫搬迁等问题。此外,分别有艺术及体育团体反映,现时的消防及城市规划条例过时,使他们在工厦内进行活动时处处受到限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至今接获多少宗更改工厦用途的申请,以及当中获批准和不获批准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部分申请不获批准的原因为何;
(二)获批准的申请涉及的新用途有否包括“康体文娱场所”用途,并按新用途列出获批准申请的分项数字;
(三)有否搜集由实施活化工厦措施至今,全港整体及各区工厦单位的每平方呎售价、每平方呎租金和空置率的变动数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艺术或体育团体有否基于现行消防和城市规划条例限制他们在工厦内进行相关活动而向当局求助;如有,当局有何措施协助他们;有否计划放宽有关规定,容许创作、艺术、音乐,以及体育和康乐等活动在工厦内进行;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全面评估活化工厦措施实施至今的成效,包括是否已达原定目标,以及该等措施对土地供应、商业,以及文化和艺术等方面带来的正面及负面影响;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六)鉴于有意见认为活化工厦措施成效不彰,当局会否考虑修订甚至撤销该等措施,以减少在工厦进行艺术及体育活动的团体所受到的负面影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在二○○九年十月宣布一系列活化工厦措施,利便旧工厦重建或整幢改装,提供更多楼面面积以配合香港不断转变的社会及经济需要。措施自二○一○年四月一日起实施,其后分别于二○一二年四月及二○一四年二月推出优化安排,其中包括延长申请限期至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就问题的各个部分,谨回复如下︰
(一)截至二○一四年九月底,地政总署共接获141宗在此措施下重建或整幢改装工厦的申请,其中100宗已获批准。不符合有关订明要求的申请均会被拒,例如申请地点并非位处法定规划图则的指定地带的工厦等。自措施实施至今,共有5宗申请被拒。
(二)活化工厦的新用途由申请人提出,地政总署按申请的用途处理,活化工厦措施并无规定有关申请必须作任何特定用途。一般申请涉及不同范畴的新用途,在获批的个案中,拟议的新用途主要包括办公室、食肆、商店及服务行业和酒店。获批个案的申请人须签立有关土地文件,有关土地文件在所需手续完成后会在土地注册处注册。公众亦可从地政总署的网站获取有关个案的主要资料,例如地点及用途。
在获批的100宗个案中,有17宗整幢改装旧工业大厦个案可容许作“康体文娱场所”用途(当中3宗申请人在获批后撤回申请,其馀14宗已签立特别豁免书);此外,另有14宗获批的个案(当中5宗申请人在获批后撤回申请)是重建作“非工业”或“非住宅”用途,该等用途条款亦可容许作“康体文娱场所”。这些获批的项目最终会否提供有关土地文件所容许的康体文娱场所,将须视乎业权人的发展计划。
(三)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每月汇编有关全港私人分层工厂大厦租金及售价的数据。有关数据刊载于每月出版的《香港物业报告-每月补编》内,并上载至该署网页,供市民参考。二○一○年四月至二○一四年八月港九新界的私人分层工厂大厦租金及售价数据详列于附表。
估价署每年均会进行空置物业调查,以提供年底时各类私人物业空置概况的资料。有关空置数据刊载于每年出版的《香港物业报告》内,并上载至该署网页,供市民参考。私人分层工厂大厦于二○一○、二○一一、二○一二年及二○一三年年底的空置量分别为6.7%、6.0%、5.0%及5.8%。
(四)民政事务局一直在政策上支持和促进艺术文化的发展。日常与艺术团体及艺术家接触及进行交流时,亦有机会听到业界在进行艺术活动时所面对的困难;局方会适当地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意见。
为了配合本港工业的转型,城市规划委员会已扩大“工业”地带内所准许的用途范围,以使工业楼宇及工业—办公室楼宇(下称“工办楼宇”)的用途更具弹性,当中包括容许与创作和音乐有关的用途在该等楼宇内进行,例如影音录制室和设计及媒体制作办公室。基于消防安全考虑,有关的用途须不涉及直接向顾客提供服务或供应货品。
至于体育康乐用途,若位于工业或工办楼宇低层特别设计的非工业部分并与楼上的工业用途之间有缓冲楼层(例如停车)作分隔,便属经常许可用途,无需提交规划许可申请。
当局留意到艺术界对使用工业或工办楼宇作特定类型的艺术工作室的关注,亦会研究考虑放宽上述楼宇作有关用途的可行性。其中一项重要考虑是有关的艺术工作室必须符合工业或工办楼宇的消防安全规定,包括不会导致众多外来公众的人流,例如有关活动吸引公众人士到场参与等。
因应艺术工作者对工作及创作空间的需求,除上述措施外,当局亦透过香港艺术发展局推行艺术空间计划,以优惠租金出租工作室予视觉艺术和媒体艺术工作者作为创作室之用。此外,政府亦正研究在其他地点发展艺术空间的可行性。
(五)及(六)推行活化工厦措施的目的,在于透过鼓励现有工厦重建或整幢改装,更好地利用香港珍贵的土地资源。措施须兼顾香港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工厦业主和使用者的意向,后者受市场因素左右,政府并无针对或倾斜任何特定行业。
截至二○一四年九月底,在活化工厦措施下已批准的项目可提供经改装或新建楼面面积合共约107万4千平方米(不包括24宗申请人在获批后撤回申请/终止已签立文件个案所涉的楼面面积)。当中66宗已签立契约修订书或特别豁免书(不包括7宗在已签立特别豁免书后终止的个案),预期可提供经改装或新建楼面面积合共约90万8千平方米。
政府在二○○九年推出活化工厦措施时,已表明有关措施属有限期的政策措施,当时公布的申请期限为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政府其后于二○一一年完成活化工厦措施中期检讨,公布将原定为期三年的活化措施额外延长三年,即提交申请最后限期延长至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政府于二○一三年十月对活化工厦措施作出微调,以进一步利便工厦整幢改装的申请,但有关申请最后限期维持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政府会继续留意活化工厦措施的实施情况,但并无计划进一步修订有关措施。
完
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