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棕地发展事宜

以下为今日(二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范国威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答复:

问题:

行政长官在本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本届政府上任后多管齐下增加土地供应,制定短中长期计划,解决供求失衡”。有民间团体早前发表研究报告,指出香港现时的“棕土”面积为1 192公顷,相当于3.7个启德发展区。然而,《施政报告》仅将棕地发展列为“长远城市规划”下的研究项目,却把开发中部水域人工岛及发展大屿山列为较优先的“中长期土地供应”项目。该民间团体认为,政府应优先发展棕地,然后才考虑以填海及削减绿化面积等会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方法来增加土地供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至今只公布了涉及新发展区(例如洪水桥新发展区)的棕地资料,当局正在研究其馀可供发展的棕地的详情为何,包括总面积,以及每幅棕地的面积和现时的使用情况;当局所界定的“棕地”,与上述的民间团体研究报告所述的“棕土”,在复盖土地方面如何比较;

(二)当局会否研究设立载有各幅棕地的业权人名称、面积等资料的公开资料库,以便公众可就棕地发展事宜提出意见;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在制订及落实完整的棕地发展政策前,暂缓中部水域人工岛的研究及大屿山发展蓝图的公众谘询工作,以实施“棕土优先”政策?

答复:

主席:

在多管齐下的土地供应策略下,政府会审慎考虑所有可行方案,因应环境、技术、资源和相关土地上现时的情况,厘定发展的优次,通过一系列措施增加短、中及长期土地供应,以应付本港在房屋、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土地需求。透过新市镇模式发展棕地密集的新界西北及北部地区,是土地供应的一个必然选项。政府在过往几年的《施政报告》及《财政预算案》中,已一再表明会积极探讨及处理“棕地”以释放作新市镇发展。

现时多个进度较前的大型土地供应项目,均包括大面积的棕地,包括古洞北和粉岭北新发展区涉及约50公顷棕地,洪水桥新发展区涉及约190公顷棕地,以及元朗南发展涉及逾100公顷棕地。按现时计划,这些新发展区预计可于二○二三年开始陆续落成,提供一共14万8千个住宅单位、700万平方米工商业楼面,以及20万个新增就业机会。展望未来,我们正进行《发展新界北部地区初步可行性研究》,作为大屿山以外本港长远策略发展地区之一,研究范围亦包括大量棕地,而释放它们作发展用途亦会是研究重点之一。

要将这些棕地密集的地区作新市镇发展,必须提供全面的基建和社区设施配套,亦涉及收地清拆、补偿迁置等安排,需要周详规划和考虑。由于绝大多数位于私人土地上的棕地都有经济活动,提供一些本港仍有需要的服务和就业机会,而当中亦夹杂寮屋民居、农地耕作,甚至养殖场等,要全面解决棕地带来的环境问题,释放合适土地的发展潜力,并同时为有需要的作业提供运作空间,我们必须进行全面的综合规划,并配以相应的基建提升。政府会以洪水桥新发展区为试点,研究可行措施将部分棕地作业迁入合适的多层大厦。因此,棕地发展在时间上属中长期土地供应,无法替代现时全力进行的例如改划土地等短中期土地供应措施。

我亦必须指出,对于发展棕地的一个常见误解,就是认为可以单独考虑将个别棕地转作房屋或其他发展。事实上,要将棕地转为较高密度发展,必须要有足够的基建设施和容量,例如排污,而新增的人口亦需要交通及社区配套设施。要有效率和具成本效益地提供基建和各项设施,我们必须将大面积的棕地和周边土地一并规划以新市镇模式发展。将零散的棕地作个别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和基建配套,将难以支撑包括公营房屋的高密度发展,结果这些个别用地往往只能作中低密度私人房屋发展,现时大家到新界,都会看见不少这些例子,它们都是过往由私人发展商自行进行的个别土地发展。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回复如下:

(一)及(二)现时棕地涵盖多种不同的土地用途,一般指位于新界乡郊的荒废或已被破坏并已转为其他用途的农地。这些棕地主要集中于新界北部及西北部相对平坦及较容易到达的地区,现时充斥着各种工业和港口后勤活动,包括货柜场、货柜车泊车位、货柜车维修、物流作业、工业工场、露天贮物、回收场、建造机械及物料贮存等,大多是与周边环境不配合的活动,而且夹杂寮屋民居、农地耕作,甚至养殖场等。

正如上述,对于包括较多棕地而有发展潜力的地区,我们会透过全面的规划及工程研究,检视区内土地(包括棕地)的情况和发展可能性。刚才提到三个新发展区的研究已详细审视区内土地包括棕地,并正进行全面的实地调查,以掌握较为准确的资料,有助推展相关新发展区及释放棕地的工作。实地调查的结果显示,这些棕地上的作业用途不时改变,而且正如我刚才解释,单独考虑个别棕地的发展缺乏效益,甚至不太可行,因此全面整理全港所有棕地的资料有一定困难,意义亦不大。不过,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分布各区棕地的整体情况。

(三)棕地的发展已涵盖在不同的中长期新发展区项目中,我提及的三个新发展区的实施时间表,均并非如范国威议员所指后于东大屿都会。根据“大屿山发展谘询委员会”刚提交的工作报告,东大屿都会是香港跨越二○三○年后的主要土地供应来源选项之一。由于大型项目的规划与发展需时较长,涉及多方面的基建配合和多项复杂的技术评估,因此我们必须在审慎行事的同时,预早展开筹谋的工作,包括尽早让公众就有关构想发表意见。

一如我多次强调,政府必须继续多管齐下,同时推行各项短、中及长期的土地供应措施。即使各项涉及棕地的新发展区能顺利如期落实,我们仍有需要为香港社会未来的持续发展未雨绸缪,进行各项较长远的规划工作,包括维港以外填海、发展大屿山及新界北部地区等。

2016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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