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发展局局长:首先我向两位英勇殉职的消防人员,张耀升高级消防队长和许志杰消防队目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对他们的离世感到非常悲痛。我想藉这个机会向现时在(牛头角道四级火警)火场进行扑救的消防员和过去几日参与这项工作的消防员表示最崇高的敬意。他们非常英勇,亦是香港人的骄傲。我知道仍然有两位消防处的同事留院,衷心祝愿他们早日康复,回家休息。

就迷你仓的规管,保安局黎栋国局长本星期三说,政府将成立一个由保安局牵头的跨部门工作小组,包括消防处、屋宇署、地政总署和劳工处,有需要时亦会有其他政府部门参与,发展局会全力参与;就迷你仓的安全,包括结构安全、走火安全和消防安全各方面进行检讨。消防处和屋宇署亦会以风险导向的方式进行联合巡查,以找出迷你仓和类似处所的现况,除了短、中期内与业界联络寻求缓解措施;长远来说,我们不排除修例规管迷你仓。

记者:想问在跨部门会议上,有传言指屋宇署署长因为见到工业大厦有倒塌的危险,所以(消防处)改变策略派人内进。是否曾经发现有倒塌的危险才改变策略?

发展局局长︰没有此事。在跨部门会议上,屋宇署署长向我们汇报,屋宇署的同事在火警发生当日下午七点已到场,而在火警当天的半夜,即星期三凌晨开始,已有屋宇署的同事在现场二十四小时监控,至星期四加强现场监控的人手。署长在星期四亦亲身进入现场视察。过去几日,大家都很谨慎评估楼宇在火警中有可能出现结构方面的不同情况。

记者:局长,刚才你提到跨部门工作小组是由黎栋国局长负责牵头,是否表示你们会比较考虑消防安全为今次事件的主要问题?在发展或规管非法迷你仓等其他方面,发展局的参与程度是否较低?

发展局局长:我没有这个意思。就跨部门的跟进工作,消防安全当然是重要考虑。我记得在不同的场合大家曾经提问,是否可以扩阔工业大厦的容许用途,包括内设补习班。之前我们说过非常关心工业大厦的消防安全,由黎局长领导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消防安全当然是其中一个重点;我们也会积极参与其中,全面审视楼宇安全、地政等其他方面;发展局会全情投入帮忙。

记者:如果立法规管(迷你仓),请问是哪一方面?

发展局局长:现阶段就立法的具体讨论尚未成熟,需要经过商量后再提出方案。譬如坊间曾经有人说,是否可以要求旧式工业楼宇安装洒水系统。有专业人士说不一定可行,因为承载力不足,但是否绝对不可行?从工程的角度是否有方案可以克服?我们在跨部门工作小组会议中会研究。

记者:但以往规管迷你仓是否太松?现在若再有人申请经营迷你仓,你们会否收紧政策?另外,有甚么即时的措施可以防止同类事情再发生?

发展局局长:过往对迷你仓没有一套针对性的规管措施,跟其他工业用途一样,若在工业大厦设立迷你仓,屋宇署在包括有关僭建等方面是有规管的。至于短、中期的措施,消防处和屋宇署会进行联合巡查,以风险导向的方式全速进行全港的巡查,希望找出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另外,由黎栋国局长所领导的小组会尽快就这方面寻求缓解的措施。

记者:局长,想问有关东丫背村的问题。地政总署有新的要求,以后如果再发现寮屋有扩建就会即时取消登记(寮屋登记编号)。是否因为今次事件为人诟病知情而不执法?你们是否认为没有这样的事和没有官员需要负责?

发展局局长:就今次的事件,媒体的报道和社会的讨论都有质疑会否因为相关人士曾经是政府的高级公务员而在处理上有所偏颇。可以跟大家说,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地政总署甯署长(甯汉豪)已经解释了,亦发出了一篇详细的新闻稿,指出当时的执法是按部门当时的执法指引去做,其中包括寮屋所处的位置是属于非发展的第二类需要迁拆(非发展性清拆计划区域)的地方。按当时部门的惯常做法,位于没有即时倒塌危险的斜坡附近的寮屋,署方执法的时候会考虑到居民很快会搬迁,所以没有优先即时处理。我们已经纠正了这个做法。

在僭建或其他方面的执法工作,相关的部门是不会理会所牵涉人士的背景,是不偏不倚地按法律公正地执法。过去的一段时间,大家看到我们在东丫背村采取了一些能够即时采取的行动。目前同事正进行搜证工作,我们希望搜证完毕后,有足够的证据时便会提出检控。另外,东丫背村有几个渡头、码头,由于牵涉海岸和水域,我们恐怕会影响生态,所以要谨慎一点处理。当完成(内部谘询)程序后,会把所有渡头码头都拆掉。此外,石澳亦有寮屋僭建和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我们过去一直都有执法,将来大家都会见到我们会继续执法。

记者:请问英国“脱欧”公投的结果对香港的物业市场和地产市场会否带来波动?

发展局局长:影响香港物业市场的因素有多方面,例如供求和经济环境。英国“脱欧”会否对环球以至香港的经济有影响,大家不妨观察。香港是一个非常外向型的社会和经济体,我们要密切留意世界发生甚么事情,不过我们亦无需过虑。

记者:想问一下“丁权”的问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光亚表示要以新理念去处理“丁权”,是否代表中央会介入这个问题?

发展局局长:中央从来没有人指示过我要如何处理“丁屋”和“丁权”。对特区政府来说,“丁屋”已经是几十年累积下来的问题,中间牵涉相当复杂的法律、环境、权益、规划,以至其他因素。处理这个问题需要多方面仔细的探讨和商议,甚至牵涉法律上的争议。这个问题并非短、中期内三言两语可以解决,无助我们改善短、中期的土地供应。在现届政府工作的优先次序,我不会优先处理这项工作,我只会透过管控土地供应的方式来限制发展的规模。就“丁屋”问题,我的政策目标并不是要找足够的土地以满足所有的“丁权”。谢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13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