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大型基建工程项目出现超支及延误

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马绍祥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委托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进行并正在施工的沙田至中环线(沙中线)工程项目出现了延误情况,而且很可能会超支。据报超支金额估计将高达200亿元,以致工程总造价将由原定的798亿元升至差不多1,000亿元,较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的工程费用还要高。此外,其他多个近年的大型基建工程项目亦出现严重超支及延误的情况,而且个别项目超支的金额不断增加,由以往的数十亿元增至今次的200亿元。有市民质疑港府及港铁公司控制工程项目开支和进度的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因应沙中线工程项目出现超支及延误的现况,当局有否联同港铁公司就该公司现时用以审核工程开支及监管工程进度的内部制度有否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检讨;如有进行检讨,结果为何,以及会如何改进;如没有进行检讨,会否进行该检讨;如会,预计何时展开及完成;

(二)当局有否研究,近年多项大型基建工程项目出现超支及延误的情况,是否涉及政府内部在财政预算和政策执行等方面的失误;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如没有研究,当局会否考虑进行有关研究;及

(三)当局会否采取新措施,防止筹划中的工程项目日后出现超支和延误的情况;如会,详情为何?

答复:

主席:

一直以来,政府都是有序地推展工务工程,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质素、提升香港的长远竞争力和推动香港经济发展。

大型工程项目需较长时间规划和推展,易受较长时间的不明朗因素和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因而承受较高的超支及延误风险。虽然近年有个别大型工程项目在推展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引致超支及延误,但基本工程计划整体的估算表现一直保持良好。

回顾过去十年,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共批出约650个甲级工程项目,拨款总额为7,700亿元;当中约有70个项目需要向财委会申请追加拨款,所涉款额约为600亿元,即约有十分之一项目需要增加预算,而相关的金额占拨款总额约8%。

另外,虽然个别项目因应某些情况,需要增加拨款,但以整体基本工程计划来说,我们不单能够在原核准预算内完成,而且还有盈馀。例如在过去十年,共有约850个甲级工程项目完成最后结帐,原核准预算总额约为2,400亿元,而结帐总开支约为2,100亿元。虽然有个别项目需要向财委会追加拨款,但其他项目的盈馀除足以弥补超支项目的追加拨款外,仍有约300亿元馀额,即最终项目的总开支为原核准预算的约85%。

就周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运输及房屋局表示,有关沙田至中环线(沙中线)工程的额外开支,该局在二○一四年十一月向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提交沙中线的进度报告中已指出,由于土瓜湾的考古发现,沙中线工程的应急款项将不足以支付工程的额外开支,并在其后向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提交的季度报告中指出,除了受到土瓜湾站遗迹的考古及保育工作影响外,会展站上盖发展备置工程费用的增加、湾仔北工地交接日期滞后,以及其他在不同工地遇上的建造困难和挑战也导致建造费用的增加。运输及房屋局在二○一六年六月提交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的季度报告中载述,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表示由于沙中线工程复杂,加上“红磡至金钟段”馀下的工程仍会受到多项因素影响,为了提供相对准确的主要工程费用估算,有需要留待二○一七年下半年才可对沙中线主要工程费用作出更切实的评估,因此现时仍未有沙中线项目主要工程费用的估算。此外,路政署一直协调及监察沙中线的建造工程,以期港铁公司致力追回沙中线的部分滞后,而工程团队亦已追回“大围至红磡段”部分因考古发现而引致的滞后。在现阶段,不论是最终工程费用的估算和完工时间,皆未有定案。因此,有关的检讨需要在下一阶段再作跟进。

(二)就基本工程计划整体而言,发展局分析了过去已完工的工务工程项目,归纳出项目需要追加拨款的主要原因,包括增加价格调整准备以应付较预期为高的工程成本涨幅;增加工程应急费以应付额外工程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及因较预期为高的回标价而需增加拨款。

在项目延误方面,部分大型项目的严重延误,大多是由于出现一些无法预计的情况,包括处理相关司法复核、公众谘询期延长、要完成额外的工程、比预计为差的岩土情况或恶劣的天气等的情况。

在个别项目方面,根据发展局现行的有关规定,工务部门须于大型工程项目完成后进行检讨,以总结项目推展时所遇到的情况。至于个别牵涉追加拨款而现正进行的大型项目,亦会在完成后由相关部门亦会进行检讨,从而吸取当中的经验,以供其他项目借鉴。

(三)发展局于去年六月成立项目成本管理办事处(办事处),通过制定成本控制及成本减省措施,以及协调和督导负责项目的政策局及工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以加强管理各项工务工程,提升项目的成本效益,确保公帑用得其所。办事处现正致力推行一系列的措施,使工务工程能在核准预算内依期完成。正在进行的相关工作包括:

(i)提升项目的管理能力,透过提供现代化及更全面的工程管理培训,提升内部人员,包括项目主管及专业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及成本估算方面的技能和表现。

(ii)制订新的项目管理措施,并与有关项目的政策局和部门协作,控制该些项目的整体造价。在过程中,我们将会监察个别项目的开支,当发现可能会偏离原来预算开支,又或工程设计需要进行重大改动时,会要求有关项目的负责部门通报,制定及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案,以控制成本。

(iii)优化项目预算的制定方法,例如研究在现行的项目估算方法内加入参考群组预算法,以补足现行方法及增加项目估算的准确度。

(iv)推动“新工程合约”模式中的“目标价合约”形式进行大型工务工程项目,以提升工程合约的管理效率和成本效益。“目标价合约”设有分担超支和摊分节省工程费用的机制,由雇主及承建商共同分担和摊分实际工程费用与最终目标价格的差额,目的是令合约双方有共同目标,致力以较具成本效益的方法,并于较短时间内完成工程。

另外,负责个别项目的政策局及工务部门亦会继续进行日常项目管理、制定预算、采购及监管施工等,并保持与办事处协作,尽力确保项目能够在核准预算内及按时完成。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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