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九月十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现有摩天轮营办商之前表示希望申请牌照,重新开放摩天轮。新营办商未正式接手之前,有没有机会先重新开放摩天轮?
发展局局长︰大家知道,现有营办商和新营办商基本上已经达成协议,现时正在做查册和检查仪器的工夫。新营办商资料齐备后,会申请牌照。我之前讲过,我们向相关部门理解过,处理牌照申请的审批工作会快,因此我相信摩天轮重开的时间不应该太久,但要待新营办商决定。刚才你的问题,我想意思是在这之前有没有可能临时重开摩天轮,这要交由两个营办商决定。我估计机会不会太大,因为目前现有营办商和新营办商已达成协议,摩天轮已售予新营办商,如果继续营运可能会出现一些法律情况,万一摩天轮有任何损毁应如何处理?我相信(临时重开)机会不大,但当然事情是由两个营办商去商讨。
记者︰副局长申报了在元朗拥有为数不少的农地,会否令他在发展局的身分有尴尬?日后发展局发展新界的项目时,他会否避嫌?
发展局局长︰我想讲清楚事实,据我了解,廖振新副局长申报的农地不是他买的,而是他尊翁在一九六几年的时候已经买了,有一万呎。为甚么现在廖振新先生需要申报?因为他尊翁已过身,相关农地是作为他继承的遗产。那一万呎的农地,如果我没有记错,是分给他六兄弟姊妹,所以不是很大,大概一千多呎。因为遗产仍在办理中,其他可能性,例如可否出售,现时是做不到的。今次亦反映了申报有效果,先作申报,否则大家都不会知道。所以虽然他未曾真正拥有那农地,觉得为了更谨慎起见,他做了申报。
其实拥有一些房屋土地的利益在这一点上并非很特别。我自己都有一个单位自住。政府有很完备的机制,一是做申报,二是当有需要做决策时,用我自己做例子,早前我是城规会(城市规划委员会)主席,如果城规会讨论有关大埔分区计划大纲图,因为我住在大埔,我会退出来,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同样道理,将来政府或发展局的决策过程当中,如果有决策与廖振新先生透过遗产即将获得的一千多呎农地有关系,他会避席,会议会由我或常任秘书长处理,所以不会有大问题。
记者︰刚才你说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不会评论政府的工作,为甚么不待専责小组有结论后才发展土地?另外,如专责小组出来的结论与政府的想法不一样会怎样处理?
发展局局长︰其实是迫切性。如果你看目前我们做的工作,本身争议性不大。在短期内,我们有210幅土地正进行改划的工作,地区人士可能会有意见,例如交通环境配套,但总的方向,透过改划,我们没有牵涉到大规模的填海或者郊野公园,目前是不牵涉的。中期方面,我们有几个发展区,有些规划已经完成,有一些规划即将会上马,亦不牵涉这些争议性相对较高的、或者我之前讲过较天马行空的建议。所以专责小组提出的建议与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会否有矛盾?机会应该不大。另外的建议,我们会等专责小组提出。
专责小组之前开了一次会,十月十日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专责小组主席都说了,目前我们有长远规划《香港2030+ 》(《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内有一些假设,为什么我们会说,香港的土地,就算本来已规划的3600多公顷土地将来顺利做到,我们尚欠1200公顷,听完相关论述便知道。早几日我留意传媒报道,有一点是有提到的,我们现时的人均居住面积是170平方呎,《香港2030+ 》并没有假设这个数字有增加,如果我们希望香港人可以住好一点,人均居住面积大一点,数据上又要再看看。这是我们未来会做的工作。
记者︰你刚才说政府没有“指导思想”,但特首日前在一个房屋论坛提到三个觅地的方案︰维港以外填海、发展郊野公园边陲及乡郊私人土地,她这样说是否代表政府已经有既定立场?
发展局局长︰特首(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参与专责小组第一次会议,她说了对专责小组的期望和期望殷切,因为这个议题是社会关注和重要的。你刚才提出的,本来在她的竞选政纲已有论述,但是否有意识专责小组一定要同意,绝对没有。是本来已经有的可能性,专责小组未来会继续讨论。
记者︰刚才你说中环海滨二○二○年后,即三年租约期完结后,可以收回中环海滨旁边的土地发展,会否拆了摩天轮?以及有甚么计划?
发展局局长︰目前的中环海滨很多都是工地,中环湾仔绕道的很多工地,沙中线的工地。到了二○二○年,绕道工程应该完成,土地应该交还予政府,沙中线工程亦都到尾声,因此这给了我们一个机会,政府可以整存,并与海滨事务委员会看看如何做得更加好。中环海滨已经有长远规划,二○一一年做的,经过广泛谘询。那里是一个海滨长廊,目前做好的的长远规划是没有摩天轮,因此摩天轮无论是第一次或者第二次,都是以短期租约的形式批出。我刚才都说,就今次公众对摩天轮的关注和讨论,还有几年时间,如果社会有清楚的声音,觉得不如考虑在中环海滨设置一个摩天轮,的而且确我们尚有空间去想,有很多方面要考虑。保留现时这一个摩天轮,还是要一个更好的?位置方面,沿用目前的位置还是找一个更适合的位置?现在是二○一七年,我们有两至三年的时间去做这个工夫。谢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7年9月10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6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