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土地需求及供应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规划署于二○一六年十月发表《综合土地需求及供应分析》专题报告(报告)。报告预测“由现在至长期”将会有202、1 440及1 872公顷土地供应作(i)经济用途、(ii)房屋用地及(iii)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休憩用地及运输设施的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报告把将会供应作经济用途的土地分为“市场主导”(121公顷)及“其他”两组,并把前者细分为(i)“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18公顷)、(ii)“工业”(-17公顷)及(iii)“特殊工业”(120公顷)三个项目,而后者则只有(iv)“工业”(81公顷)一个项目,这四个项目按表一所列土地来源细分的数字为何;
 
表一


(二)将会供应作房屋用途的土地(i)当中用于发展公营和私营房屋的土地面积及(ii)可提供的公营和私营房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并按表二所列土地来源提供该等数字的分项数字;
 
表二


(三)鉴于上述1 872公顷土地将会提供的设施可分为(i)“主要特别设施”及(ii)“与人口相关设施”两类,按发展项目名称并以表三列出每个项目的现况(即已落实/已规划/规划工作大致完成),以及该两类设施分别所占面积;
 
表三


(四)鉴于报告预测由二○一六年起的30年内,受重建项目影响而产生的房屋单位需求约为318 400个,有关重建项目在完成后可供应的公营及私营房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及
 
(五)鉴于报告估计重建项目在完成后可提供的房屋单位数目会比重建前的单位数目少,该两个数目的比例是多少及如何得出此比例?

答复:
 
主席:
 
《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香港2030+》)旨在更新全港发展策略。在《香港2030+》的研究过程中,规划署就各类房屋、经济、“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休憩用地、运输等方面的长远土地空间需求作出概括性评估。就此,规划署除参考了《长远房屋策略》和《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下各类设施用地的供应目标及准则,以及谘询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外,亦进行了有关《检讨甲级写字楼、商贸及工业用地的需求》顾问研究。上述有关土地需求及供应的分析,包括土地供求的预测及评估方法,已详列《综合土地需求及供应分析》专题报告中(www.hk2030plus.hk/TC/document/Consolidated%20Land%20Requirement%20and%20Supply%20Analysis_Chi.pdf)(《专题报告》)。
 
根据《香港2030+》所作的粗略推算,估计本港各类设施用地的长期新增土地总需求,将不少于约4 800公顷。而计及已落实、已规划及规划工作大致完成的发展项目(包括重建项目)的土地供应,可提供共约3 600公顷的用地,即香港长远仍欠缺最少1 200公顷土地。需留意的是,作为策略性研究,《香港2030+》的分析所涵盖的用途并非无遗,如此宏观的研究亦无法就个别项目作出详细估算或分析。有关数据只能反映估算当时(即二○一五至一六年间)已知的各主要土地供应项目及其预计可提供土地用途的概括数字,而部分仍在研究阶段的项目内容(包括发展参数、住宅单位数量、房屋类别以至落成时间)会随项目推展而有所调整。另一方面,正推展的项目细节则会视乎法定及其他程序(如可行性/技术评估、谘询、改划、详细设计、工程拨款、收地、赔偿、安置等)及项目的进度而出现变化。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的回复如下:
 
(一)、(二)及(三)有关《香港2030+》预计的经济用途土地供应共约202公顷,其中,市场主导作经济用途的土地供应预测为121公顷,主要包括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的18公顷、特殊工业的120公顷,以及工业用地预计出现的17公顷负供应。另外其他经济用地约供应81公顷,主要为港口后勤设施及工业邨用地。详情载列于《专题报告》章节一。
     
就1 440公顷预测的房屋土地供应来源,包括《香港2030+》研究当时已知的各项短中期土地供应项目(例如土地用途检讨所物色到的210多幅房屋用地、前矿场用地、启德发展区、铁路物业发展项目)、中长期土地发展项目(例如多个新发展区及新市镇扩展计划,以及潜在铁路物业发展项目),以及其他已知或预计的私人发展及重建项目(主要为已获批建筑图则及/或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有关主要用地预计可提供逾60万住宅单位,而整体的公私营房屋供应比例将继续以《长远房屋策略》所定的60:40为目标。正如上述,个别项目的细节(包括供应量及房屋类别)或会随项目的推展而有所调整。
 
至于预计1 872公顷的“政府、机构或社区”、休憩用地及运输设施的土地供应,当中852公顷为与人口相关的设施,馀下1 020公顷主要为按个别政策局/部门的具体需求而提供及已落实/已规划/规划工作大致完成的特别政府用途设施用地。详情载列于《专题报告》章节三。
 
有关主要经济、房屋用地供应项目及预计的“政府、机构或社区”、休憩用地及运输设施的土地供应之详情,请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四)及(五)《香港2030+》预计二○一六年至二○四六年的总房屋需求约为100万个单位,乃参考了《长远房屋策略》的评估方法来推算,当中318 400个单位为“受重建影响的住户”的房屋需求。就首10年(即二○一六年至二○二六年)而言,《香港2030+》直接采用了“《长远房屋策略》二○一五年周年进度报告”的供应目标,包括45 400个“受重建影响的住户”的需求,其后20年(即二○二六年至二○四六年)的评估方法则与首10年的方法大致相似,而当中涉及273 000个“受重建影响的住户”部分,我们假设公营房屋在随后每个10年的重建规模与首10年相同,而私营房屋则根据二○一○年至二○一四年五年间按楼龄组别的拆卸比率,并将此比率应用于将来的私人楼宇存量而就将会拆卸重建的私人房屋单位数目。在策略规划层面的考量下,我们估计部分重建私人住宅楼宇的再建比例会低于现有水平,但实际数据需视乎个别重建项目的具体情况。详情见《专题报告》章节二。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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