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容海恩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答复:
问题:
屋宇署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于二○○六年成立联合办事处(联办处),处理楼宇渗水的举报。然而,审计署及申诉专员公署分别于二○一六及二○一八年发表报告,指出联办处的工作有若干不足之处。此外,本人近年不时接获新界东居民和区议员的投诉,指称联办处跟进渗水举报的速度十分缓慢,令受渗水问题滋扰的居民苦不堪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下述资料:过去三年,每年联办处接获的举报数目、联办处已处理举报按处理结果分类的数目、法庭发出的进入处所手令数目,以及相关人士分别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宗数(按所涉法例逐一列出);过去三年,每年已完成处理个案的平均和最长处理时间,以及屋宇署及食环署分别派驻联办处的人员数目为何;
(二)自联办处成立以来,发展局和食物及卫生局有否对联办处的工作表现进行衡工量值式评估;如有,评估所用准则及结果为何;如否,会否进行评估;当局会如何从联办处的人手、资源、个案处理程序、内部分工,以至执法权力等方面手,提升联办处的工作表现;及
(三)联办处计划设立的四个地区联合办公室的选址、启用日期、派驻人数及每年预算开支为何;鉴于食环署计划成立专责小组,全面检讨联办处的程序指引,并研究设立审裁处处理渗水个案的可行性,该专责小组的组成及运作等详情,以及有关的可行性研究预计何时完成;屋宇署与食环署会如何互相配合,以提升联办处的表现?
答复:
主席:
楼宇渗水一般是由于楼宇和设施破损及缺乏维修所致。妥善管理和维修保养楼宇,包括解决楼宇渗水的问题,是楼宇业主及住户应有的责任,亦需要有关业主及住户的合作。一般而言,如果私人物业内部出现渗水情况,业主应首先自行安排检验渗水原因,并视乎情况和需要与有关的住户及其他业主协调,进行维修工程。
虽然如此,政府察悉到业主要处理楼宇渗水问题往往会遇到困难;而在联合办事处(联办处)成立前由部门就楼宇渗水各自进行调查和执法,亦因各有其政策重点及受其专业范畴限制,有时未能对市民提供更佳服务。故此,全城清洁策划小组于二○○四年十二月提出建议,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及屋宇署合组成立联办处,以改善跨部门合作、更快捷有效地处理楼宇渗水问题,而联办处亦由二○○六年开始在全港透过19个分区为市民提供服务。
如果在调查中确定渗水来源涉及妨扰情况,联办处会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向有关人士发出“妨扰事故通知”,着令在所指明的期限内减除妨扰事故,并就不遵从“妨扰事故通知”的个案提出检控。若在调查时发现楼宇安全问题,或供水喉管失修引致浪费供水情况,联办处亦会将个案转介屋宇署及水务署,分别根据相关法例采取相应跟进及执法行动。
现时联办处面对不少挑战,包括持续高企的渗水举报数目、在调查时未能得到有关业主或住户合作,以及测试方法面对的局限等。但我们并未却步,一直寻求应对方法,主席,我将于稍后的回应,作出一一介绍。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发展局及食物及卫生局(食卫局)的答复如下:
(一)于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联办处接获的渗水举报、已处理的举报、调查结果和已采取的执法行动的分区统计数字载于附件一。总括而言,在过去三年,联办处平均每年收到约34 000宗渗水举报、已处理及完成调查的个案约28 000宗,包括有部分个案因例如在调查期间渗水情况停止而无需进一步处理,同期联办处平均每年发出了5 200张“妨扰事故通知”,大部分“妨扰事故通知”亦已遵办。同期联办处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亦作出了平均每年约90宗检控。
联办处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的人手编制载于附件二。
一般而言,联办处人员在接获渗水举报后的六个工作天内,会联络举报人,安排人员到有关楼宇进行视察检查。倘若得到有关业主或住户的合作,调查通常可于90个工作天内完成,联办处亦会将结果通知举报人。若未能于90个工作天内完成调查,联办处会书面告知举报人调查进展。
以上提及的只是一般的处理时间;处理每宗渗水个案所需的时间,很大程度视乎所涉个案的复杂性和事涉各方的合作程度。对于一些复杂的个案,如涉及多于一个渗水源头、重复或间断性的渗水情况,调查人员须进行不同、持续或重复的测试及监察。由于测试需时,并要得到有关业主或住户的充分合作,处理这类个案一般需要较长时间。如个案涉及空置单位或不合作的业主或住户,则会更费时。目前联办处并无就调查渗水个案所需时间编制统计数字。
(二)及(三)联办处的主要目标是成立一个工作团队,兼备有食环署的法定权力和屋宇署在屋宇测量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市民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食环署及屋宇署早在联办处成立时已就处理渗水的调查、执法及检控工作的程序及分工制定明确清晰的工作指引。
为加强内部协调和个案监察,食环署和屋宇署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定期举行各级会议,讨论复杂个案的最佳处理方法,及检讨用以规管处理渗水举报的指引和程序,以提升处理个案的效率和成效。为应付递增的个案,联办处亦有增加人手编制。食环署人员的数目由二○○六年成立时的81名人员,递增至现时224名人员。同期屋宇署人员的数目亦有所增加,而聘请顾问公司协助进行第三阶段专业调查的开支,同期亦由140万元增加至3,400万元。此外,两个部门大部分驻联办处的人员,亦由较早前属非公务员合约员工,逐步转为恒常的公务员编制员工。
审计署曾于二○一六年就楼宇渗水问题采取的联合行动进行衡工量值审查,并就联办处处理渗水问题作出一系列建议。食卫局及发展局一直紧密督促两个部门积极跟进各项改善措施,以提升联办处的工作成效。
就联办处进行渗水调查所用的方法,屋宇署委聘的顾问公司,在检视及研究最新的有关技术之后,已辨识多个查证渗水源头的方法,并已进行实地测试,目前正制订详细技术指引。联办处现正同步安排于试点地区全面使用新技术,在检讨成效后,我们会考虑是否将有关技术推广至全港其他地区。我们期望,新技术除可增加找出渗水源头的机会外,亦能适当纾缓前线人员的压力。
为进一步改善渗水个案的处理,我们成立了一个专责检讨小组,分别由食环署的统筹主管和屋宇署的高级专业主任共同主持,全面检讨现时联办处的运作。食卫局及发展局会紧密督导有关检讨。
为促进联办处内两个部门人员的沟通,并提升联办处整体效率,联办处已要求政府产业署协助物色合适的办公室用地,以设立四个地区联合办公室,让两个部门的驻联办处人员可以集中在同一地点工作。按现时进度,我们估计四个地区联合办公室有望于二○一九年下半年成立。联办处于二○一八/一九年度的人手及预算开支载于附件三。
主席,我们希望透过以上种种措施,能够有效提升联办处整体效率,让我们为市民提供更佳服务。
完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