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就高等法院对中环第三期填海工程的暂缓令申请作出裁决后在中区政府合署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就高等法院对中环第三期填海工程的暂缓令申请作出裁决后,今(十月六日)午在中区政府合署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法庭作出裁决后,政府会否即时复工?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们得悉法庭的裁决,我们自当遵守法庭的裁决,但我们会考虑其他的发展,第一,我们已说过,我们正进行研究,看看我们现时中环第三期填海工程是否符合较早前法庭在司法复核所作出的三个条件,这工作现正进行中,我们会完成这工作;第二,我们考虑到明年还有一个司法复核,就我们现在的填海工程有个法律程序要继续进行。所以,我希望明天可向行政会议汇报,然后作出最妥善的安排。

记者:这是否表示有机会停止工程直至司法复核有结果为止?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们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取态、没有任何定。我们会考虑所有有关的因素,然后希望能够作出最好,能够为大家接受的方案。

记者:这是否代表中环填海工程是停工还是复工?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现时不应该揣测。法庭已经判了容许我们复工。但我刚才解释过,我们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我们会就这些因素,分析过后然后定怎样是最好的方式进行。

记者:最快何时会有决定?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们会尽快。

记者:是否会不复工?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不复工是假设性问题。我刚才说得很清楚,我们会看看那个是最好的方案去做。

记者:意思是否要等终审法院有终极判决后才复工?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不是,我并没有这样说过。我重申一次,我们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当我们考虑完毕,我会向行政会议汇报,我希望之后我们会有一个方案,作出最好的安排。

记者:停工是否会有损失?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现在不涉及损失的问题,因为我们并不是将合约取消。

记者:是不是担心日后终审法院判你们败诉,或司法复核败诉要将海港还原,所以有所顾忌,不继续工程?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其实我们在法庭上说得很清楚,我们现在所作的工程对海港不会造成任何不可恢复的破坏,譬如我们说挖淤泥,我们是将淤泥挖走,然后将碎石填回海床,所以对海床本身并没有影响;我们只是将淤泥挖走,用碎石来填回海床。

记者:你是否担心市民真的上街抗议?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市民都应该明白,在香港大家都尊重法治,大家以法治为本。我们现在有一个法律的决定,如果法庭有判决,大家都应该尊重法庭的判决。

记者:你是否认为继续工程是用纳税人的钱赌一铺,因为如果输了官司,便要进行挖掘工程,是否浪费公帑?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你要听清楚,我们所讲是的工程是挖淤泥,挖完淤泥再倒进沙石,对海床没有影响,所以不用再浪费任何金钱用以进行挖掘工程。

记者:法庭已有判决,你是否认为市民上街是不尊重法治?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并没有这样说,我是说要尊重法庭的判决。

记者:如果他们继续上街,反对填海呢?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他们是表达自己的看法,发表自己意见的方式。

记者:政府究竟明日会否复工?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明日肯定不会复工。

记者:较早时候政府表示停工的话,担心每日要赔偿一百万元,但现在则表示有多种因素要考虑而暂时不复工,会否担心这段时间的损失?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是会有损失的。我刚才已表示过,我们要考虑如工序方面等都是我们考虑之列,现时未有考虑的结果,大家不要揣测政府究竟会进行或不进行工程等,我现在只是表示我们会慎重考虑。

记者:是否要待行政会议作最后决定?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刚才表示过,我们是要去行政会议汇报。

记者:谁做最后决定?何时做最后决定?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这个我们会有交代。

记者:考虑因素包括甚么?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刚才讲过,我们正在做报告,要考虑那三个因素,又要考虑明年初有司法复核的程序,这些都是我们要考虑的。

记者:会否考虑市民的取态?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在香港这个形势,市民所有意见我们都好慎重考虑。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二○○三年十月六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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