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填海计划展开新的法律诉讼表示失望

 

政府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六日)表示,对于保护海港协会决定就高等法院有关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的裁决提出上诉表示失望。

保护海港协会今日宣布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通知书,反对夏正民法官在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驳回保护海港协会为反对政府有关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的决定所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

我们得悉保护海港协会今天发出新闻稿宣布决定提出上诉。对于新闻稿所载的有关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资料,我们必须作出澄清及回应。有关回应已逐一载于附件

保护海港协会原本计划“越级”入禀终审法院,但政府在征询资深律师的意见后,决定不同意进行“越级”诉讼程序。

保护海港协会指政府蓄意企图拒绝同意他们进行“越级”诉讼程序,政府发言人解释:“直接入禀终审法院的申请必须符合《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27C条的严格准则。我们已征询律政司及资深律师的意见,他们均认为保护海港协会的申请不符合直接入禀终审法院的准则。”

发言人指出:“我们应该注意,申请必须得到原讼法庭及终审法院上诉委员会的批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必须审慎考虑有关申请。有鉴于此,我们不能同意这项“越级”诉讼程序的申请。”

政府在三月九日决定全面恢复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发言人指工务部门现正就工程时间表的细节与承建商进行密切磋商。部分曾暂停的海事工程已在三月九日起复工,预期有关工程会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初至四月中全面复工。

发言人说:“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已纳入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内,是按适当程序获批准并由公帑支付的工程项目。此外,法庭最近就两宗有关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的案件所作的裁决均判政府胜诉。考虑到法庭的裁决、工程的紧急程度、公众利益,以及第三者的权利,政府认为并无有效的理据延迟工程。”政府发言人进一步补充,政府在过去数个月收到多份意见,支持尽早落成必要的道路,以解决中区及湾仔一带预期会出现的交通挤塞问题。

“政府认同大众的期望,并承诺致力保护及保存维港。政府亦一再重申,除了中环及湾仔填海计划尚馀部分及东南九龙的建议外,维港内将不会再进行填海。

政府发言人说:“市民已经清楚表达了对维港的期望,并愿意积极参与,使期望得以实现。在三月九日,我们宣布会在短期内成立共建维港委员会,与市民携手共建一个交通畅达和朝气蓬勃的海傍,供大众消闲玩乐。”

自政府宣布成立共建维港委员会后,获得各界关注人士积极回应。政府现正与各个团体包括保护海港协会讨论,以确保委员会能具广泛代表性。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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