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
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
"推动基建 保育文物"
行政长官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发表的二零零七至零八年《施政报告》中,勾划了他在未来五年的愿景和施政方针。施政纲领小册子,胪列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行的新措施和持续推行的措施,具体说明如何落实有关方针。本文件详述由发展局推展的各项措施,并阐述有关措施如何配合政府整体的施政方针。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提及,成立发展局的目的,是为了更妥善统筹大型基建项目的推展工作,藉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城市的地位,并制造更多就业机会。为落实有关工作,发展局辖下设有规划、地政和工务各部门。把相关职能的九个政府部门注,拨归由一个政策局掌管,可确保能及早并有效率地协调和处理有关基建发展的跨部门事宜。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环境局局长及发展局局长已组成了联络小组,负责处理跨决策局的事宜,进一步巩固了推展基建工程的组织架构。此外,当局亦会成立监督小组或督导委员会,由发展局局长亲自主持,以密切监察个别大型项目的发展进度。当局已为启德发展计划成立了首个监督小组。
此外,发展局亦会负责加强政府的文物保育工作,务求在发展和保育之间取得平衡。我们拟就的文物保育政策及措施,已回应了市民的意愿,并会促进公众积极参与。
发展局的工作主要是为配合「十大建设 繁荣经济」及「优质城市 优质生活」两大主题。我们亦会致力加强管治和改善为市民提供的服务。施政纲领小册子内有关发展局推展的新措施和持续推行的措施摘述于附件一。这些措施加上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所公布的措施,会成为落实发展局政策方针的综合方案。各主要项目载于下文各段。
欢迎议员给予意见,我们承诺会与立法会紧密合作,致力在未来五年推展发展局各个优先项目。
发展局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
注这些部门分别是规划署、地政总署、屋宇署、土地注册处、建筑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渠务署、机电工程署和水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