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部一
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
協助副秘書長(工務)1推行文物保育政策和監察有關工作,並訂定及推展文物保育新措施,有關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a) | 推行「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 |
(b) | 在新基本工程計劃實施文物影響評估機制 |
(c) | 訂定經濟誘因,以推動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的保育工作 |
(d) | 擴大維修項目財政資助的適用範圍,以涵蓋已評級私人歷史建築 |
(e) | 推展文物保育及活化項目 |
(a) | 監督計劃秘書處之運作 |
(b) | 審核申請機構所提交的建議書,並向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作出建議 |
(c) | 擬訂租賃協議和作出其他行政安排 |
(d) | 處理撥款的申請 |
(e) | 監督獲選機構的運作,並確保租賃協議及其他條件獲得遵行 |
(f) | 透過定期巡查,監察歷史建築的狀況 |
(g) | 進行宣傳活動 |
政策及發展組
工務政策一組
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
財政組
政府總部新聞組 (發展)
行政及資源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