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關工程的顧問合約金額超逾《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所定的報價上限(現時為300萬元),其挑選及聘用顧問的事宜均須按"工程及有關顧問遴選委員會"或"建築及有關顧問遴選委員會"(視乎工程所屬類別)的指引/建議進行。
工程及有關顧問遴選委員會手冊手冊就採購工程及有關界別的顧問服務,提供詳盡指引,以便當局研究及落實公共工程項目時,有所依循。
基於相同的理由,"建築及有關顧問遴選委員會"手冊也就採購建築及有關界別的顧問服務,提供詳盡指引。
繼二零二一年九月推出「誠」建商約章,發展局、廉政公署和建造業議會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聯合推出「誠」建約章2.0 。我們鼓勵顧問公司積極參與約章,以完善的誠信管理制度為基礎,同心打造廉潔及專業的建造業團隊。簽署約章屬自願性質。有關「誠」建約章2.0的詳情,可瀏覽防貪諮詢服務的網頁: cpas.icac.hk/ZH/Info/TP_Library?cate_id=10025。
詳細的聯絡辦法
有意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顧問服務的公司,可按照下列資料聯絡有關人士:
(a) 工程及有關界別:
香港九龍何文田
公主道101號土木工程拓展署大樓
土木工程拓展署轉交
工程及有關顧問遴選委員會秘書
電話號碼:2762 5018
(b) 建築及有關界別: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政府合署
建築署轉交
建築及有關顧問遴選委員會秘書
電話號碼:2867 3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