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建築成本激增

我們留意到自二零零七年年中開始,建築材料價格逐步上漲。附件2載有材料價格上漲趨勢的圖表。舉例來說,在二零零八年七月,鋼筋的成本指數已較二零零八年一月、二零零七年七月及二零零七年一月(即在半年、一年及一年半之間),分別上升48%、90%及150%。

這些材料價格及整體勞工成本的增幅,已在投標價中反映。建築署編訂的政府樓宇工程投標價格指數 顯示,二零零八年第二季的指數較上一季上升了14%,較過去12個月則上升了48%。此外,由房屋委員會編訂的投標價格指數,亦反映了大致相若的增幅(二零零八年第二季較上一季上升了11%,較過去12個月則上升了42%)。附件3載有投標價格指數的上升趨勢。

材料價格及勞工成本的上漲,已造成兩個問題:合約中訂有價格調整條文而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缺乏足夠資金,用以應付價格的波動,而招標中的工程所收回的投標報價遠高於核准工程預算。我們須立即處理這些問題,使工程的施工不會受阻,而合約的批出亦不會延誤。現時整體的情況如下:

  1. 有25項已開始施工的工程項目,其核准工程預算的原定價格調整,不足以支付已上漲的勞工及材料價格;
  2. 有8項尚未施工的工程項目,其投標報價遠高於原來預算,故其核准項目預算須予提升,然後工程項目才可施工;以及
  3. 有2 項尚未施工而急需上馬的工程項目將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招標,而根據現行市場趨勢(即投標價格急劇上升),其核准項目預算須予提升,然後工程項目才可施工。

關於28(a)段,有關工程項目載於附件4。這些工程訂有合約條文,可根據工資及材料價格的變動,調整政府土木工程及建築合約所支付的款項。訂定合約價格條文的目的,是把基本工程合約的風險,由作為聘用人的政府與承建商公平分擔。按合約價格調整所支付的款項,是根據建造業工資及材料成本指數在投標時與支付款項時這些指數當時價值的差額,按每項成本指數預設的相對比例而計算出來。由於材料價格急劇上漲,因合約價格調整而支付的款項近年已大幅上升。這25個工程項目的核准工程預算原本的價格調整撥款,現已不足以支付已增加的合約價格調整,因此,這25個工程項目的核准工程預算須予增加,以彌補不足之數。

附件5載有提交工務小組委員會由二零零零年三月開始,由固定價格轉為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工程費用價格調整因素摘錄。二零零一年四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期間的價格調整因素主要為負數,使價格調整亦為負數。其後採用的價格調整因素相當溫和,不足以應付合約價格急劇上漲所須支付的款項。舉例來說,6711TH工程計劃 ─ 八號幹線-青衣至長沙灣段的價格調整預留撥款為1億2,310萬元的負數(即在工程項目獲准時預計材料價格會下降)。在材料價格急劇上漲後,預計按合約價格調整所需的最新款額為12億3,000萬元。我們現建議把核准工程預算增加6億元,而餘下按合約價格調整所需的額外款項,將以工程項目的應急費用抵銷。另一個例子是8051MM工程計劃 ─ 威爾斯親王醫院擴建大樓,在有關工務小組委員會文件的價格調整預留撥款為1億2,490萬元。預計按合約價格調整所需的最新款額須為4億1,390萬元,因此須增加2億8,860萬元。

至於第28 (b)方面,相關的工程項目清單載於附件6。目前,共有七項建築工程及一項道路工程須提升核准工程預算才可施工。就這些工程項目而言,各工務部門均已仔細審議每個工程項目的細節,並總結認為在現行市場情況下,相信即使重新招標,但在核准工程預算的規限下,亦難以吸引任何理想的標書。相反,重新招標會令工程項目延誤最少六至九個月,情況極不理想。這情況對於因政策所需的教育設施,又或是為地區居民而設的康樂設施(例如東涌游泳池),更為明顯。

至於第28 (c)方面,相關的工程項目清單載於附件7。這兩項工程項目已開展了地基工程,並會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招標承建主要工程。根據最新的投標價格指數及招標前估算,這兩項大學校園發展計劃的核准工程預算須予以提升,才可動工進行主要建造工程。鑑於有迫切需要改善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校園設施,故當局支持有關院校的建議,同步進行招標及尋求提升核准工程預算。

待徵詢委員的意見後,我們建議在十一月七日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提交提升這三類工程項目的核准工程預算的撥款申請,以供考慮,以免進一步延誤這些工程項目的進度。

展望將來,近日的金融海嘯或會影響建築成本,特別是材料價格。我們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