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第三屆 (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通過發展局局長就下列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一) 有關落實《可持續大嶼藍圖》的事宜,以期充分發揮大嶼山作為香港通往世界各地和大珠三角地區的「雙門戶」的優勢,配合香港的長遠發展需要;以及
   (二) 有關促進大嶼山可持續發展和保育的措施和具體建議。

第二屆 (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
第一屆 (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