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識 覓地建屋

暑假剛過,政府應對市民對住屋殷切需求的工作卻從未停止。上周初,「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公布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提出在未來10年建屋47萬個單位的目標。要達標,政府和整個社會必須齊心增加土地供應。

今年年初,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勾劃了土地供應藍圖;過去十多個月,政府以多管齊下的方式,從更好地利用現有土地及開拓新增土地兩方面著手,大力增加短、中及長期的土地供應。除了加快各類用途地帶改作住宅用途的檢討外,還推出了粉嶺上水古洞新巿鎮計劃、元朗南房屋用地第一階段社區參與、東涌新市鎮擴展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洪水橋新發展區第二階段社區參與、以及維港以外近岸填海選點和搬遷政府設施往岩洞第二階段公眾參與等。

我和所有相關部門的同事,都全力全速推進各項與增加土地供應有關的工作。在覓地和開拓土地的過程中,我們需要處理和克服種種不同性質和難度的技術問題,包括基建、交通和環境等。

首先,任何土地的基建容量,主要是交通、供水、排污等,都必須能夠負荷土地上居住的人口,這個容量問題不只在鄉郊或離島存在,已發展地區也須面對。第二,不論在新巿鎮或在已發展地區提高發展密度,都會為現有交通系統増加需求壓力,改善措施或新的交通網絡都需時規劃和落實。第三,在任何土地上發展,我們都必須顧及例如空氣、噪音、通風或其他環境影響,務求讓市民有一個適宜居住的環境。毫無疑問,這些問題需要時間去研究和解決;但政府絕對有技術、有資金、有決心去解決這些技術問題,令合適的土地可以得以發展。

然而,除了解決技術問題以外,我們更需要社會上和地區上的諒解和支持。我們明白受土地發展影響的居民有其需要及訴求,必須傾聽及在可行情況下合理回應。但另一方面,要滿足房屋土地的需求,在覓地、開拓土地和進行城規的過程中,我希望大家能夠平心靜氣共商,在個人利益和整體社會利益之間謀求折衷,盡力尋求最大共識,作出現實抉擇。

今年七月我獲邀出席一個智庫舉辦的土地供應講座,交流時有人提到全港有逾四成土地是郊野公園,在土地供應緊絀的情況下、在面對大量巿民居住的需要下,是否全都不能碰、不能發展呢?席間,有意見認為不一定,指這個課題是可以討論和探討的。此外,在一些與工商界專業人士和區議員討論土地供應的座談會上,亦有人提到大嶼山的發展;指發展規劃不應局限於大嶼山北,儘管大嶼山大部分土地是郊野公園,又有不少地方屬自然保育區,但是否全然不可發展呢?發展郊野公園過往會被視為禁區、甚至禁忌,今天又是否完全不可碰、不可談呢?

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談的是未來10年建屋目標,但土地供應需有更長遠的規劃,我們胸懷的是未來20年、甚至30年的需要。30年後香港人的生活空間和香港的地貌會如何?這圖像、這願景是香港人所共同擁有,社會要討論、參與,從而凝聚共識,達致主流意見,作出抉擇。在督導委員會聚焦未來10年的房屋供應目標之際,社會是否需要同步思考、討論土地供應的配合,突破這個妨礙達標的最大制約呢?

督導委員會公布諮詢文件後,我樂見不少中肯討論及理性建議,討論社會應該如何取捨不同目標及訴求,相信大家在討論土地供應時,也會抱著同樣的態度。

 

201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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