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成為社會的熱門話題。我希望借此機會說明幾點,讓大家更清楚了解有關事實。
首先,香港房屋供求多年來嚴重失衡。目前有20多萬戶市民正在輪候公屋,不少家庭居住於環境惡劣的劏房,私樓的樓價及租金高企。我們必須面對事實,盡快增加房屋供應。新發展區將提供6萬個住宅單位,其中六成是公營房屋,是中長期房屋土地的重要來源,因此推展新發展區的工作絕不能放慢。
第二,「不遷不拆」並不可行。在規劃新發展區時,我們已盡量減低對現有居民、農戶及商戶的影響,但要做到「不遷不拆」實在不可行。以古洞北為例,落馬洲鐵路支線已經預留了古洞站,這裡附近一帶將會是市中心,會作高密度發展,方便居民出入。因此,必須拆遷這個範圍的建築物,騰出空間。
第三,初步估計,受新發展區影響約一千戶居民當中,不少是住在未得許可而搭建在政府土地或私人農地上的寮屋或牌照屋,這些屋並沒有業權、也不可轉讓。政府一貫政策是暫時容許它們存在,但到有關土地需要發展時便要清拆。香港以往新市鎮的發展經過都是如此,我們十分理解村民對拆遷的憂慮,因此已預留土地給合資格的居民原區公屋安置,亦會提供特設特惠補償,協助他們搬遷。
第四,坊間指新發展區內只有百分之六的土地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其餘用來興建豪宅。這個指控是歪曲和誤導,事實是:新發展區的可發展面積約300公頃,其中近三成,即約90公頃是房屋用地,公私營各佔約一半。而興建私人住宅的用地,絕大部分是中、高密度發展,與公營房屋差不多,整個新發展區只有約1.6公頃因為環境和交通因素等而須作低密度發展。
第五,粉嶺高爾夫球場及周邊範圍已經在今年初納入新界北規劃研究,須進行各類技術和環境評估、公眾參與活動等,單是研究便要花上幾年時間,不可能替代新界東北新發展區。
第六,坊間又有指控政府的「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有條件下容許契約修訂申請(包括原址換地),是向發展商輸送利益。這是罔顧過往發展新市鎮的一貫做法和今次我們加入了四項更嚴謹的要求:(1)土地必須坐落於規劃作私人發展的範圍內;(2)用地面積不少於4 000平方米及業權統一;(3)須按政府所定時間表完成;(4)申請人對租戶/佔用人提供的補償須與政府提供的現金補償相若。再者,土地業權人必須補足地價。
採用此模式是回應2012年公眾參與活動收到的意見,包括當時有泛民議員強烈反對政府強徴私人土地後再拍賣,剝奪土地業權人自行發展的權利。事實上,按上述條件容許這類申請有助加快房屋供應,卻不會影響全面規劃及適時有序地提供基礎及社區設施,並保障現時在土地上的佔用人能獲得公平對待。目前,在新發展區內私人土地約160公頃,政府會徵收其中起碼約七成作資助房屋、基礎設施等。而即使位於私人發展範圍內的私人土地,若不符上述條件,一律會由政府徵收,所以整個新發展區是由政府主導發展。
第七,坊間另又有指控香港有4 000公頃可用閒置土地,可建數十萬房屋,這是嚴重誤解。過去一年多,我們在回應立法會質詢時已多番清晰指出,全港法定圖則中,規劃作「住宅」及「商業/住宅」用途,但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經扣除道路/通道、人造斜坡、簡易臨時撥地及零碎地塊後的面積只有390多公頃。這些地塊多是後巷、建築物間的空隙……等沒甚麼發展潛能,位置已全部上載至發展局的網頁,歡迎查閱。試問,在房屋用地短缺的今天,還有閒置土地的話,我們又怎會捨易取難?
第八,至於我們將毀掉香港活躍農地四分之一的指控,更是無稽。受新發展區計劃影響的常耕農地只有28公頃。而據規劃署資料,全港約有5 000多公頃農地(包括常耕、休耕及荒廢農地)!此外,我們亦會推出措施協助受影響的真正務農人士復耕。
凡此種種歪曲事實的指控和謠言,我們早已透過發展局的「臉書」回應,歡迎大家登入了解(www.facebook.com/DevelopmentBureau)。
現時政府向立法會申請3.4億元撥款,進行前期工程設計和工地勘測,確保第一期的1.6萬個單位(其中1.3萬個是公營房屋)可以在2023年起分批落成。主體工程最早2018年才開展,到時仍要立法會審批。未來,我們會繼續為香港整體利益努力,與受影響的居民、農戶及商戶商討安置和補償。我希望市民和立法會議員理解實況,支持通過撥款申請。
201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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