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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是香港中長期房屋供應的主要來源之一。經過三個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後,政府去年中公布經修訂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包括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發展區,共提供約60 000個住宅單位,當中資助房屋(包括居屋)佔六成,共約36 000個,預計可以容納約175 000新增人口,提供約37 000個就業機會。

對於有意見指,公營房屋用地只佔整個新界東北發展很低的用地比例,我們必須指出,一如以往其他新巿鎮的發展,新發展區內除了房屋用地,亦必須包括其他公共及社區設施、交通基建和休憩空間,讓社區擁有良好、完善的配套,巿民才可擁有舒適的生活。

事實上,於去年底刊憲的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已詳細列出當中各項規劃土地用途,可見除了約九十公頃房屋用地外,相當部份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約一成)、農業地帶(近一成)、綠化、休憩和美化市容地帶(三成多)、「河流及道路」用地(近兩成)等。

除了公營房屋外,社會同時對私營房屋存有很大的需求,政府不應忽視。對於有意見指,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內的私營房屋用地「多是低密度的豪宅」,我們必須澄清,在兩個新發展區內的私營房屋用地,大部份屬於高至中密度,有關資料可於已公布了的兩個分區計劃大綱圖中清楚看見。

粉嶺高爾夫球場

有關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和周邊範圍的提議,是於2012年下半年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第三階段公眾參與活動接近尾聲時由個別民間組織提出。當局經考慮後,決定將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和周邊範圍的發展潛力,納入《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中一併研究。希望透過全面及綜合的規劃,以確定該土地的長遠土地用途和發展潛力。有關研究已於今年1月展開。

但無論如何,即使要收回該片土地作發展,我們同樣必須經過規劃和工程研究、公眾參與,以及各種技術評估,這方面的工作需要一段頗長時間,好像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規劃便已經歷十多年。因此,即時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並不實際,但若有關新界北部地區的規劃研究建議有關土地作發展用途,當局可根據地契條款收回土地。

另一方面,現時古洞北及粉嶺北的規劃,已經考慮到該兩個新發展區附近現時或已規劃的交通及其他基建,放棄有關規劃而保留現有寮屋和農地不作發展,並非合適的土地利用方案,所以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不會是新發展區的替代方案。

大量「閒置土地」?

有意見認為,現時本港有大量「閒置土地」,而毋須發展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事實上,我們過去已多次解釋,社會上部份人所謂可作住宅用途的政府「空置土地」,是指在全港法定圖則中,規劃作「住宅」及「商業/住宅」用途,而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

這批土地需先經過技術評估,才能確定發展的可行性。事實上,這些土地不少是形狀不規則的地塊,例如建築物之間的空隙、後巷,以及現有發展、公路或其他設施邊旁的狹窄地塊,未必適合作房屋發展用途。這些地塊的位置已全部上載到發展局的網頁,公開透明,歡迎查閱。

有關「閒置土地」的解釋:
www.devb.gov.hk/tc/home/my_blog/index_id_1.html
有關「閒置土地」的資料:
http://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
the_land_area_analysis/index.html

原址換地是利益輸送?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由政府主導推行,並因應規劃用途徵用私人土地進行發展。事實上,過往許多新市鎮的發展,都曾在徵用私人土地以外,容許私人土地業權人以契約修訂申請(包括原址換地)形式發展個別私人項目。政府將會在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市鎮擴展部分,在符合特定準則和條件*下,以更嚴謹的要求處理「有條件契約修訂申請」(包括原址換地),以確保符合新發展區規劃及發展時間表。透過處理「有條件契約修訂申請」,亦可加快部分規劃作私營發展的土地和房屋供應,符合公眾利益。

【準則和條件】*: https://www.facebook.com/Development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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