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今日(三月四日)宣布,以「標準金額」徵收工廈重建的土地契約修訂補地價先導計劃將於三月十五日推出,為期兩年。計劃適用於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廈,為工廈業主在恆常估價機制外提供另一選項。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透過公布一套標準金額,為補地價提供確定性,加快完成工廈重建所涉及的修契程序,從而推動工廈活化,讓土地早日轉型作更切合社會需要的用途,務求地盡其用。
先導計劃簡單清晰,將全港分為五個大區,並就工廈修契所涉及的三項用途(即重建前的「工業/倉庫」用途,以及重建後的「商業/現代工業」和「住宅」用途)訂立標準金額。標準金額經參考一籃子市場相關資料而釐定。適用於該先導計劃的標準金額及幾個例子說明載於附件。
上述標準金額在先導計劃生效的兩年期內維持不變,增加先導計劃的確定性。期間,工廈業主可根據修契前及修契後的用途和總樓面面積,按該等已公布的標準金額計算應繳地價,考慮是否申請修訂地契以便進行工廈重建。
地政總署將於三月十五日就先導計劃的執行細節發出作業備考,包括地契修訂申請人如何行使以標準金額計算地價的選擇權、適用於處理中地契修訂個案的過渡安排,以及總樓面面積的計算方法,供業界參考。先導計劃將由發出作業備考當天開始生效,為期兩年。
發言人說:「先導計劃以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廈為活化對象,因為大廈在消防處一九八七年提高消防要求前落成,消防設備相對簡陋,對工廈使用者以至社會都構成安全隱患。推動工廈重建,比執管或改善設備,更能徹底解決安全問題。」
發言人強調:「先導計劃不是為業權人提供地價優惠,計劃的目的是提高補地價金額的確定性從而加快工廈活化。顧名思義,標準金額並非為每一宗個案度身訂造,不會精準反映每宗個案的特點。如果契約修訂申請人認為以標準金額計算地價並不吸引,他們可選擇以現行的傳統估價方式處理其個案。」
《2020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將推行以「標準金額」徵收補地價的先導計劃,這是繼二○一○和二○一八年推出兩輪活化工廈計劃後,另一項鼓勵工廈活化的措施。截至二○二○年十二月,兩輪活化工廈計劃下接獲的重建申請有60多宗,當中14宗已完成地契修訂及約40宗已就重建項目取得規劃許可(後者有部分還需要修訂地契)。另外,計劃下接獲約150多幢工廈申請整幢改裝,當中約140宗已獲批准。
完
2021年3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