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標準金額徵收新發展區契約修訂補地價的安排

發展局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公布以標準金額徵收新發展區契約修訂補地價的安排。

發展局於二○二一年三月推出為期兩年的先導計劃,引入標準金額徵收補地價選項,適用於涉及重建一九八七年前落成工廈的契約修訂申請,旨在為補地價提供確定性以推動工廈活化。有見業界對先導計劃反應正面,二○二一年《施政報告》宣布把標準金額補價模式擴展至新發展區的契約修訂申請。

採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推行的新發展區項目,容許土地業權人在政府開始收回土地前,在符合訂明的準則及條件的前提下,就規劃作私人發展的用地申請契約修訂以進行發展。目前,政府已宣布以此模式推行古洞北、粉嶺北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計劃。

一如工廈先導計劃,標準金額是恆常估價機制外的另一選項,並非強制。地政總署參考相關市場資訊後,為每個新發展區訂立標準金額,金額水平在每個新發展區的契約修訂處理期內(一般不多於三年)維持不變。

發展局發言人說:「容許擬建新發展區內的土地業權人申請契約修訂,有助善用市場參與以加快落實新發展區計劃。今次公布提供標準金額補地價選項,是希望透過預先公布的標準金額,為補地價提供確定性,從而促成更多契約修訂申請及早完成。另一方面,在已公布的新發展區內,用地的發展環境比較相似,均為有全面基建配套的高密度發展社區,故較有條件短時間內制訂標準金額及相關推行細節,為鄉郊土地採用標準金額補地價提供最快的試驗機會。」

地政總署率先為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的契約修訂申請,訂立適用的補地價標準金額及相關細節,詳見今天發出的《作業備考第3/2022號》。其他新發展區的金額及細節,將於有關新發展區公布契約修訂申請詳情時公布。

與此同時,政府將延長適用於工廈重建的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一年至二○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讓工廈業權人有更多時間籌措重建計劃,以及協助政府累積經驗進行檢討。延長期內標準金額水平維持不變。詳情參閱地政總署今天發出的《作業備考第1/2021A號》。
 

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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