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發言人今日(七月十九日)表示,發展局和屋宇署高度關注近日接連發生大廈外牆石屎或批盪剝落事件及當中顯示強制驗樓通知(通知)未能遵辦的問題。政府理解部分獲發通知大廈已採取跟進行動,但相關工作因近年疫情被延誤,而近日天氣情況亦可能令失修外牆易生變化。按照發展局早前指示,屋宇署已覆檢公用部分尚未完成遵辦通知的樓宇名單,將會重點跟進和加大執法力度,整體而言,政府會積極為有心早日遵辦通知的樓宇業主提供支援,盡早完成驗樓和修葺;若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或業主漠視通知致進度欠佳,屋宇署會果斷執法,提出檢控。
根據 《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的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必須於接獲通知後,於指定的期限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所需的檢驗和修葺工程。
屋宇署近日已覆檢已發出的通知數目及遵辦情況,目前未獲遵辦的涉及約4800幢樓宇,情況如下—
涉及樓宇數目 (約數) | ||
遵辦通知限期未到 | 1 000 | |
已在「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計劃下被揀選為第二類別樓宇(註一),屋宇署會陸續行使法定權力代業主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 | 1 100 | |
到期尚未遵辦通知 | 2 700 | |
已委聘 註冊檢驗人員 |
仍未委聘 註冊檢驗人員 |
|
1 800 (當中約1 300已完成驗樓) |
900 |
發展局和屋宇署就上述通知期限已屆滿而尚未遵辦的樓宇制定行動策略,以重點跟進和加大執法力度。具體行動如下:
(一) 就業主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1 800幢樓宇
當中1 300幢已進行檢驗工作並有待開展或完成修葺工程的樓宇,餘下500幢仍未完成檢驗工作。屋宇署會盡快向相關註冊檢驗人員發信,要求於一個月內向屋宇署交代進度,並敦促加快進行檢驗及/或修葺工程。若無合理解釋及進度欠佳,視乎個別情況,署方會發出警告信,並在今年年底前向法團或有關業主展開檢控程序。
(二) 就仍未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900幢樓宇
當中已知有約150幢已參加「2.0行動」計劃第一類別(註二)樓宇。屋宇署會向有關樓宇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發出警告信,要求盡快委聘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檢驗工程,並於一個月內向屋宇署交待進展或確實工作計劃。若無合理解釋及進度欠佳,視乎個別情況,署方會在今年年底前向法團或有關業主展開檢控程序。同一時間,屋宇署會在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協助下邀請其餘合資格樓宇申請「2.0行動」,為有心早日遵辦通知的樓宇提供支援。此外,屋宇署會評估上述樓宇的風險(如樓宇狀況、對公眾構成的潛在危險、是否面向主幹交通道路等因素),調配人手以無人機為風險較高的樓宇外牆進行特別勘察,盡早確認其狀況。如有需要,署方會安排先由政府承建商代業主進行緊急維修工程,再向業主追討相關費用。
屋宇署明白業主或法團可能在推展或籌組所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有實際困難。因此,屋宇署會聯同市建局和民政署,加強支援法團或業主。針對仍未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樓宇,三個部門/機構會主動接觸有關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向他們提供資訊、協調、技術及財政支援,包括協助成立法團、申請「2.0行動」、出席法團會議向業主介紹「2.0行動」。三個部門/機構亦會聯合舉辦地區講座,講解遵辦強制驗樓通知的程序(如委聘註冊檢驗人員及承建商,組織業主大會等)。此外,市建局會加快處理「2.0行動」的申請。
發展局和屋宇署會密切監察上述行動的進度和成效,並持續檢視後續跟進工作的策略。
政府提醒樓宇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擁有的物業保養良好和狀况安全,包括為其物業進行定期檢驗和適時維修。秉持「預防勝於治療」的理念,政府一直以多管齊下的措施,要求業主履行責任,加強樓宇安全。新一輪「2.0行動」現正接受申請,截止日期為二○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並適度放寬申請資格,包括調整樓齡和應課差餉租值上限的要求,以惠及更多樓宇。
(註一)政府撥款60億元並由市區重建局推行的計劃,以資助合資格業主統籌就強制驗樓計劃進行公用地方的檢驗及修葺工程。可自行籌組並進行工程的樓宇可申請為第一類別,另第二類別則是由屋宇署行使法定權力代業主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並會於完工後向業主追討有關費用,而合資格業主可申領「2.0行動」的津貼以支付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費用。
(註二)指樓宇住用單位的平均應課差餉課值每年不超過$187,000(市區,包括沙田、葵涌和荃灣)或$143,000(新界,不包括沙田、葵涌和荃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