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放寬現有工業大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期限
發展局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宣布延長放寬現有工業大廈(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至二○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發展局於二○一九年二月一日落實放寬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以活化及善用現有工廈,初步為期五年。有關安排將容許工廈個別單位業主,在無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地契豁免書和繳付任何費用的情況下,把單位用作以下五項特定的非工業用途,前提是有關用途必須已經在適用於該用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屬於「第一欄」的准許用途(即經常准許用途):
- 藝術工作室;
- 辦公室(影音錄製室);
- 辦公室(設計及媒體製作);
- 辦公室(只限於「特定創意產業」,包括設計及媒體製作公司、印刷及出版業、電影公司和與電影業有關的行業組織);以及
- 研究所、設計及發展中心。
考慮到公共安全,因此上述許可涵蓋的用途不包括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以吸引公眾到訪的用途或活動,例如營運興趣班、展覽會及銷售活動,或向處所經營者、擁有人及租戶以外的人士提供排練場地。
發展局發言人說:「放寬現有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能夠以務實的方式,在不影響公眾安全的大前提下,在現有工廈內提供各相關行業所持續需要的樓面面積,而市場對有關安排的反應亦普遍正面。」
延長有關安排至二○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可繼續讓現有工廈(特別是因為業權分散而難以在短期內重建或整幢改裝的工廈)在合理及安全的情況下同時用作工業及非工業用途。政府會適時檢討是否需要進一步延長此安排。
放寬現有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條款及條件節維持不變。詳情請瀏覽發展局網頁(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index.html)或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tc/reIntBuild/index.htm)。如對這政策是否適用於個別工廈有任何疑問,請聯絡相關地政總署分區地政處。
完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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