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出席中華總商會講座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十二月五日)出席中華總商會講座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剛才我的同事已經簡介了中環填海的工程和政府對於維港的規劃概念。我想在這裏作出總結,並表達我個人的一些看法。之後歡迎各位提問或表達意見。

有人可能會問,我們為何不放棄中環填海工程,以減少爭拗呢?我認為我們在討論中環的填海工程時,必須了解有關工程的背景。政府早於八十年代進行了一連串規劃研究。其中,「海港填海及市區發展研究」首先指出在中區及灣仔填海的需要,而其後的規劃研究亦確定了這個需要。這些研究包括一九八四年的「全港發展策略」、一九八九年的「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和一九九六年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

《中區及灣仔填海計劃》整項工程由九十年代開始,分五期進行。其中三期已經完成。灣仔發展第一期提供土地興建會展新翼,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完成。中環填海第二期,即添馬艦附近,於一九九七年九月完成。而中環填海第一期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完成,提供土地興建機場鐵路及其香港站。

現時餘下的中環填海第三期和灣仔發展第二期的填海工程,是整個計劃不可分割的最後兩個部分。主要目的是提供土地,以隧道形式興建中環灣仔繞道。我們有逼切需要建造繞道,連接上環的林士街天橋以及東區走廊以解決港島北的交通擠塞問題。相信在座不少人士亦在中區飽受塞車之苦。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根據二○○三年的最新預測,如不及時興建繞道,到二○一一年,告士打道走廊一些關鍵路段在繁忙時間的行車量將會超出容車量的百分之三十。假如我們現時擱置填海工程的最後部分,導致繞道不能進行,市民又是否願意見到中環一帶出現嚴重交通擠塞及其引致的經濟損失呢?若干年後,政府又會否受到批評,被指為何當年沒有盡快興建繞道呢?

在整個中區填海工程的規劃過程中,當局已大幅削減填海規模,以提供最小面積土地興建所需道路和重置現有設施。整個決策過程亦是依照法定的城市規劃程序進行,並經過詳細討論和廣泛諮詢。政府行事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保護海港協會日前就中環填海第三期提出兩個方案,我們留意到協會其實並不反對填海,大家只是就填海範圍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已指出協會所提出的新填海方案存在不少技術困難,希望他們可以解釋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我想重申一點。我和大部分市民一樣都愛護海港,政府亦尊重民意。我們已公布中區、灣仔北和東南九龍這三項填海工程是維港範圍內僅餘的填海工程。當中區和灣仔北的填海工程完成之後,香港島北岸不會再進行填海。在九龍方面,啟德機場已經遷往赤角,東南九龍因而須重新作全面規劃,我們現正檢討填海的規模。除了上述工程外,維港內不會再進行填海。

維多利亞港是香港市民的珍貴天然財產。多年來,海旁興建了許多高樓大廈及道路,使市民難以到達海濱,亦難以使海旁發展成景色怡人的世界級海濱區。現在面對我們的最重要課題是如何在規劃及發展海濱地區的過程中,為市民帶來一個全新的城市風貌,為我們的生活帶來活力和朝氣。我們打算從中區入手,建造可通往海濱區的走廊及海濱長廊,以美化維港的海岸線,使海濱景致更趨和諧,供市民和遊客消閒玩樂,達致「還港於民」的目的。

為了釋除公眾的疑慮和考慮到市民的意願和訴求,政府會修改有關維港的規劃圖則,去體現上述的政策和反映政府保護維港的決心。我們亦正積極考慮為規劃署、拓展署及土木工程署就填海規劃及工程制定一套清晰的指引。我們亦留意到有些市民關注將來維港海濱區會被改用作商業發展用途,就此我們會考慮如何在城市規劃的過程中透過適當措施,加強對填海土地用途的規管。

終審法院已排期在十二月就灣仔填海個案提出的上訴進行聆訊,而高等法院亦會在明年二月就中區填海的司法覆核展開聆訊。在這段期間,我們希望能夠繼續與保護海港協會及其他人士保持對話。下星期一,我和我的同事將會出席立法會的第二次聽證會會議,就團體在上一輪會議表達的意見作出回應。我衷心希望,社會各界人士可以早日達成共識,為維港未來的發展尋找到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多謝各位。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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