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在十月三十一日進一步考慮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後,決定要求政府就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進行一項全面的規劃及工程檢討。
城規會確認維港是香港特別的公眾資產及天然財產的一部分,保護維港乃其職責。城規會尊重法治。雖然終審法院就城規會尋求澄清保護海港條例的法律原則的上訴尚待聆訊,城規會已按照高等法院在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司法覆核裁決中定出的三項條件,重新評估填海計劃中每個部分的用途和範圍。
城規會發言人解釋說:「經小心審議後,城規會要求政府進行檢討,為灣仔北制訂一個符合法例要求的最小填海方案,然後才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的條款重新考慮反對意見及有關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發言人補充說,因應高等法院對該分區計劃大綱圖作出裁決後,城規會已於本年七月決定取消海心公園的計劃。
完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