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就『立法會第三題:中區第三期填海工程』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至今接獲多少宗就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索償的個案,以及每宗個案的性質、索償款額和該款額相當於有關合約價值的百分比;

(二) 會不會承諾在上述工程完成及新海旁建成後,不准把現時在海旁用地上的大廈重建或改建為高樓;若會,承諾的詳情;若不會,理由是甚麼;及

(三) 會不會考慮就上述新海旁的設計舉辦公開比賽,以及把新填海區交由私人機構管理;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理由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主合約在二○○三年二月十日批予禮頓中國建築宏安聯營公司(「承建商」),合約金額是三十七億九千萬元。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四年三月九日期間,由於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司法覆核尚待審結,政府暫停工程合約下原定的海事打樁和填海工程。此外,海事工程亦曾受環保團體干擾。承建商於二○○四年四月十七日遞交一份綜合索償,內容主要環繞因暫停工程而產生的延誤及相關的支出。根據承建商提供的初步資料,申索總額估計達二億八千萬元,約佔合約金額的百分之七。拓展署已經要求承建商提供詳盡的資料及理據,並會按照既定程序予以考慮及處理。

(二) 現時中環海傍的已發展項目,已納入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內。上述大綱圖已明確規定分區內土地的用途和發展限制及任何新建及重建的建築物高度限制。

(三) 中區未來新海傍的休憩用地,將會發展為一條朝氣蓬勃、交通暢達的海濱長廊,供市民和遊客享用。新成立的共建維港委員會,會就維港現有和新海傍的規劃、土地用途和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對於中區海濱長廊的設計、如何落實設計的最佳方法,以至管理事宜,例如私營機構參與的建議,我們歡迎市民向共建維港委員會提出意見。

二○○四年六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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