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我很高興今日有機會向委員會匯報灣仔北和啟德發展計劃檢討的進展。維多利亞港是我們的特別公有資產和天然財產,應受到保護和保存。我們已承諾除了中環、灣仔北及啟德發展計劃外,日後不會再在維港進行新的填海計劃。
在港島尚餘的填海工程中,我們因應高等法院的裁決及為了應付逼切的交通需要,已於去年3月恢復在中環進行最少幅度的填海工程。至於鄰近的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現正進行構想階段,將以「最低限度填海」為原則,規劃道路的需要。而在九龍方面,唯一剩下舊啟德機場搬遷後的土地,我們亦以「零填海」為出發點,重新規劃。
在檢討上述兩項發展計劃時,我們一定會嚴格遵守《保護海港條例》和終審法院判決的規定。只有在必須和沒有其他合理解決方法的情況下,才會進行最低限度的填海,以滿足終審庭規定的「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的準則。
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的目的只是為興建一條新的主幹道,以便紓緩港島北岸一帶迫切的交通擠塞問題。相信各位委員亦有留意到,這個情況正續步惡化。根據運輸署的估計,如果不興建一條新的主幹道,到2011年的時候,在繁忙時間內由中環林士街到銅鑼灣的平均行車時間會由現時的15分鐘惡化至45分鐘。運輸署已經研究過不同的交通管理措施,以紓緩交通擠塞和擴大現時沿干諾道中/夏道/告士打道走廊沿線道路及路口的容車量,結論是除了這些措施外,亦必須興建主幹道以解決問題。在主幹道通車後,行車時間估計會由現時的15分鐘減至5分鐘。作為亞洲國際都會,我們不能讓交通擠塞問題影響我們的經濟活動和市民的日常生活。因此我們必須興建主幹道應付這迫切性需要。
任何可能要在灣仔北進行的填海計劃均要視乎主幹道的走線、設計和位置,並且必須是最低限度的填海。如果興建主幹道必須涉及少量填海,任何在灣仔北填取的土地,亦只會作公眾用途。我強調,我們絕不會在灣仔北為賣地而填海。
為加強公眾參與,凝聚共識,我們現正與共建維港委員會緊密合作,全面檢討灣仔北和啟德的規劃和工程,以確保這兩個發展計劃完全符合《保護海港條例》和終審法院的判決。同時,共建維港委員會轄下的有關小組委員會正為這兩項規劃進行公眾諮詢。諮詢的目的是在作出初步規劃概念前,讓公眾共同參與,以便我們及早了解市民對海濱可持續發展的理想及期望,尋求共識。這是一個新嘗試,較以往先有規劃才進行諮詢,增加了多一次公眾參與的程序。我希望這有助日後維港的規劃工作,更能回應公眾的期望,滿足市民的需要,達致「還港於民」的目的。
我和我的同事以及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同事樂意解答議員的問題。多謝主席。
完
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