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查詢有關保護海港協會對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的意見,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四日)作以下回應:
「由於當前有迫切需要紓緩港島北岸一帶的交通擠塞問題,因此必須進行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以興建主幹道應付需要。
政府已經研究過不同交通管理措施,以紓緩交通擠塞和擴大現時沿干諾道中/夏道/告士打道走廊交界處道路的使用量,結論是除了這些措施外,亦有需要興建主幹道以解決問題。
政府沒有計劃在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內填海造地作出售用途。任何可能要進行的填海計劃均視乎這些主幹道的走線,並且必須是最小程度的填海。
政府會確保任何填海工程完全符合《保護海港條例》,以及終審法院判詞所指的『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的測試。
至於共建維港委員會轄下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檢討小組委員會最近展開名為『優化灣仔及鄰近地區海濱的研究』的公眾參與活動,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構想階段、建立共識階段和詳細規劃階段。在構想階段時讓公眾參與的目的,是要讓公眾盡早參與,在了解灣仔及鄰近地區海濱的發展機會及限制後,收集他們對海濱發展的「意念」和期望。
『優化灣仔及鄰近地區海濱的研究:公眾參與小錦囊』諮詢摘要內顯示的三個主幹道構思,只是概念而已,目的是促進公眾人士作進一步的討論,而非實質建議。
從公眾參與活動期間舉行的公眾論壇及社區設計坊所收集的相關意見,經整理後為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檢討的規劃及工程檢討提供參考。公眾的意見有助我們制訂持續發展的原則和指標,以及排列優先次序,這些原則和指標將會用作指引和評估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的概念規劃和總綱計劃。
政府有信心透過這個公眾參與活動,社會可充分討論有關發展機會及限制,而公眾亦可提出意見表達他們對灣仔及鄰近地區的海濱發展的期望。」
完
二○○五年二月四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