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就『立法會八題: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六日)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正就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進行全面規劃及工程檢討,並已委聘顧問公司進行「優化灣仔、銅鑼灣及鄰近地區海濱的研究」,以加強公眾參與檢討過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在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範圍內規劃與中上環的海濱長廊連接的海濱長廊,讓更多市民可在海濱欣賞維港景色;

(二)預計何時完成擬備《發展大綱草圖》及修訂《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範圍內的海濱土地將作甚麼用途,以及會否就修訂方案諮詢公眾;及

(三)在規劃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時,會否嚴格遵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城市設計指引(包括當中與海旁用地、公共空間、觀景廊、空氣流通有關的指引)、多建休憩用地,以及會否就建築物(如有需要興建的話)的高度設定限制;若會有高度限制,該等限制是多少?

答覆:

主席:

當政府就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進行全面規劃及工程檢討的同時,我們邀請共建維港委員會推展一項「優化灣仔、銅鑼灣及鄰近地區海濱的研究」(下稱「優化海濱研究」)的公眾參與活動。這項優化海濱研究的構想階段及建立共識階段經已完成,現正進行詳細規劃階段的工作。

就問題的三部分,答覆如下︰

(一)優化海濱研究建議發展一條貫通新海岸線的海濱長廊,把中區的海濱和北角油街一帶連接起來,在港島北岸形成一條連貫的綠化海濱長廊,供市民享用。

(二)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的建議發展大綱圖以及相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的擬議修訂經已備妥,並於二○○七年四月呈交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考慮,而城規會亦同意我們就有關建議進行諮詢。我們建議的發展大綱圖及相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的擬議修訂體現了政府的承諾,在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中,因興建中環灣仔繞道而填取的土地,除了滿足基礎設施的需要外,將會留作海濱優化之用。我們會在二○○七年五月至六月期間諮詢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共建維港委員會和港島四個區議會。城規會在考慮這些諮詢得到的意見後,才落實有關的修訂。

(三)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的發展建議,是遵照《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城市設計指引及有關的海港規劃原則而制定,整個新海旁主要用作「休憩用地」。位於海旁的新建築物均是低矮和低密度,根據建議發展大綱圖及相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的擬議修訂,建築物的高度限制介乎主水平基準之上10至50米。這些低矮建築物的高度會向海旁遞減,因此對海港的景觀及該地區的空氣流通不會有不良的影響。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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