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本港的供水安排及水資源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根據香港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簽訂的《關於從東江取水供給香港的協議》,當內地發生可引致東江水暫停供港的事故(例如水量不足、水源受污染或供水設施有損毀)後,廣東省當局須向香港政府作出通報的時限為何;
(二) 水務署有否制訂應變計劃,以應付本港食水供應緊張的情況;如有,詳情(包括在甚麼情況下啟動)為何;
(三) 各政府部門有否制訂計劃及行政安排,當食水供應緊張時採取節約用水措施(例如食物環境衞生署減少使用食水清洗街道);如有,詳情為何;
(四) 過去三年,用水量最高的五個政府部門每年分別的用水量(包括外判服務承辦商的用水量),並按用途列出分項數字;
(五) 各個政府部門有否制訂(i)短期及長期的節約用水目標及(ii)用水指引;如有,詳情為何;鑑於政府於二○一三年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水務署正檢討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公園及游泳池和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街市、街道清潔及垃圾收集站的用水模式,並會把檢討工作逐步擴大至其他用水量較高的政府部門,該等工作的最新進展為何;
(六) 過去三年,有否檢討用水收費結構以期鼓勵節約用水;如有,詳情及跟進工作為何;
(七) 鑑於政府早於二○○四年已推展「水塘間轉運隧道計劃」,為何該計劃現時仍停留於複檢及優化詳細設計、施工方法及相關環境影響評估階段;為何仍未就該計劃下的主要工程向本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及
(八) 除了興建中的將軍澳海水化淡廠外,政府有否研究推行其他海水化淡項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維持香港供水穩定。香港的食水來自從廣東輸入的東江水及本地集水區所收集的雨水,東江水和本地集水分別佔食水總用水量的七至八成和二至三成。自二○○六年起,東江水供水協議採用了「統包總額」方式。根據這方式,我們可以獲得一個保證的供水量,並可以按當年的集水量彈性輸入所需的東江水量。現行協議的每年供水量上限為8.2億立方米,這個保證的供水量是水務署根據食水需求預測進行詳細分析,確保香港的供水可靠程度達99%,即使在百年一遇的旱情下,仍能維持全日供水。
水務署於二○○八年推行「全面水資源管理策略」(「策略」),以確保香港有持續和穩定的供水。「策略」的重點是「先節後增」,強調節約用水,以控制用水需求增長,並在本地雨水、東江水和沖廁海水現時三個水源外,開拓化淡海水、再造水及重用中水(洗盥水重用)/回收雨水等三個新水源。
就胡議員提問的八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 廣東省當局和香港水務署有既定通報機制,當遇到影響輸港東江水的重大事故時,廣東省當局的指定聯絡人會即時以電話通知水務署的指定聯絡人。此外,廣東省當局,以及香港發展局和水務署亦會舉行恆常會議,包括「粵港供水運行管理技術合作小組會議」、「粵港供水工作會議」和「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轄下「專家小組」的「東江水質保護專題小組」,就輸港東江水的各項事宜(包括水量及水質)進行深入討論。
(二)及(三) 如前文所述,現時香港供水安排可應付百年一遇的旱情。倘若香港遇上持續極端乾旱天氣,我們會按照當時的實際情況,包括用水需求、各水資源供應情況、降雨量預測等,綜合審視所需的應對措施,例如限制非必要用水,包括澆灌園景、游泳池注水、洗街等。
(四)及(五) 過去三年,最高用水量的五個政府部門及其用水量表列如下:
政府部門 |
用水量(百萬立方米)* | |||
二○一五年 | 二○一六年 | 二○一七年 | ||
1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13.05 | 12.51 | 12.38 |
2 | 懲教署 | 4.49 | 4.30 | 4.34 |
3 | 食物環境衞生署 | 3.42 | 3.63 | 3.52 |
4 | 警務處 | 2.88 | 2.47 | 2.47 |
5 | 渠務署 | 1.92 | 2.12 | 2.22 |
用水量總計 | 25.76 | 25.03 | 2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