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九龍東有三個寮屋區(即竹園聯合村、牛池灣村及茶果嶺村)尚待重新發展。竹園聯合村和牛池灣村已規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但未有具體發展計劃,而茶果嶺村則屬「未決定用途」地帶。就這三個寮屋區的發展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1)竹園聯合村、(2)牛池灣村及(3)茶果嶺村的(i)已登記及(ii)沒有登記的寮屋數目分別為何;
(二)鑑於政府已在牛池灣村內預留土地興建社區會堂,但多年來未提出實施計劃,有關土地的規劃用途至今有否改動;若有,最新的規劃用途及發展時間表為何;若否,社區會堂的興建時間表及詳情為何;
(三)未來三年,政府會否就該三個寮屋區進行詳細的規劃工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重新規劃該三個寮屋區,以釋出更多土地發展公營房屋;若會,詳情為何,以及預計可提供的公營房屋單位數目及樓面面積;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致力採取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略,以滿足不同用途及不同時段的土地需要。就寮屋區而言,政府會因應發展計劃或基於改善環境或安全等因素考慮取締及清拆寮屋,同時騰出用地作其他長遠發展用途。
就問題的各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現行寮屋管制政策,於一九八二年進行的寮屋登記中獲登記的寮屋,會獲發寮屋編號,但其非法性質不變。如構築物的位置、尺寸、建築物料及用途與一九八二年寮屋管制登記紀錄相符,便可獲「暫准存在」,直至因發展計劃、環境改善或安全理由而須予以清拆,或直至自然流失而被取締。
現時,竹園聯合村、牛池灣村及茶果嶺村內的已登記寮屋數目分別約為49、266及475。有關數目是以一九八二年寮屋登記紀錄為基礎,並按一九八二年後各種已知原因(如執行違規管制或寮屋不再存在等)對一九八二年的數字作出扣減後得出。
地政總署並沒有另行備存在一九八二年寮屋登記紀錄以外的寮屋構築物數目。如該署發現此等非法而不獲「暫准存在」的構築物,會對其採取適當的寮屋管制行動。
(二)牛池灣村內預留作社區會堂發展的用地在牛池灣分區計劃大綱圖編號S/K12/16上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我們目前沒有計劃改變這幅用地的預留用途。民政事務總署會因應牛池灣區(包括牛池灣村)的整體規劃、發展進度和人口水平,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絡,適時跟進興建社區會堂的規劃工作。
(三)及(四)我們同意重新發展市區內的寮屋區可以釋出珍貴市區地段以回應發展用地短缺的問題。就提問所指的三個寮屋區,我們計劃在今年年中先就茶果嶺村的長遠發展用途及發展規模展開研究,及後再陸續適時為竹園聯合村和牛池灣村的長遠發展進行研究。這些用地的長遠用途、可發展的樓面面積及可建的單位數量須待相關研究完成後才能確定。
完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