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洪水橋/厦村及元朗南新發展區預留了合共72公頃土地,發展多層樓宇(多層樓宇)及現代物流設施,以供重置受發展計劃影響的棕地作業。就重置棕地作業及物流業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政府委聘的顧問就多層樓宇的發展及營運模式進行的市場意向調查有何進展(包括顧問至今已進行的諮詢工作和收集到多少份意見),以及初步調查結果為何;
(二)發展多層樓宇及現代物流設施的最新時間表,以及政府的有關角色為何;
(三)重置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棕地作業的進展,以及政府向有關經營者提供甚麼協助;至今已重置的棕地作業數目及其騰空的土地面積;
(四)政府會否再次考慮提供「一換一」調遷安排,以加快重置棕地作業和土地整合,並考慮撥出政府閒置用地作暫時安置該等作業的大型器械及重型車輛之用;及
(五)政府在發展上述兩個新發展區的多層樓宇及現代物流設施時,有否因應香港物流業的發展方向作出部署;會否參考新加坡發展物流樞紐的經驗(包括有關法定機構分配工業園土地的模式),在新界西及西北部打造現代化物流樞紐;如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麥美娟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經諮詢運輸及房屋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為了提供經有序規劃、集中及具土地使用效益的場地支援棕地作業,我們已在洪水橋/厦村及元朗南新發展區分別預留約61及11公頃土地,作物流設施、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等用途。這合共72公頃的土地大部分將會用作發展多層工業樓宇,只有少量預留作露天作業場地。由於發展多層樓宇的用地地積比率可高達五至七倍不等,有助填補因發展棕地作住屋及其他土地用途而減少的棕地作業面積。
就上述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61公頃用地,其中約37公頃劃作物流設施的土地,另外24公頃預留作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當中部分土地的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可於較早階段完成,讓其可適時發展多層樓宇以容納受後繼階段影響需要遷離的棕地作業。自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去年六月批出有關土地平整及基礎設施的工程撥款後,我們預期第一期發展的首批多層樓宇用地最快可於二○二三年完成工地平整,讓樓宇可於二○二七年落成,以配合該新發展區項目自二○二八年起較大規模的棕地作業清理。
新發展區項目範圍內的棕地現時正容納着不同行業,這些行業多年來一直依賴棕地的低廉租金,純以市場主導模式發展和營運多層樓宇,未必照顧到這些行業的營運需要及利便棕地作業遷入。因此,我們除了考慮積極借助市場力量發展多層樓宇之餘,亦會研究應否及如何在營運安排上適當引入業務類別、租戶類別和租金等要求,以便日後建成的多層樓宇能吸引現時棕地作業者遷入營運。
為此,政府於去年中委聘了顧問公司啟動市場意向調查。目前顧問公司已大致完成與潛在投資者/相關團體的面談工作,當中包括與多間物流業、建造業、回收業、車輛維修及相關行業的公司及商會、發展商、銀行,以及立法會議員等會面及收集市場資訊。顧問公司現正為所收集的資訊進行詳細分析,探討市場在不同情況及涉及對不同行業而設的多層樓宇的投資意向,並預期在今年內完成有關報告。在詳細考慮顧問報告後,並因應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首批多層樓宇用地最快可於二○二三年完成工地平整,我們期望於二○二二年內為該批用地的發展模式制定方案。
(三)及(四)棕地作業屬商業運作,尋覓經營地點是市場行為,一如其他受影響的商業運作,政府的政策是向受影響的合資格業務經營者作出金錢補償(可獲發放法例訂明的法定補償,或以特惠津貼替代),以在財政上支援他們在公開市場自行作出重置安排。在過程中,當局可在規劃及土地事宜上向經營者盡量提供協助及便利。然而,政府不會為受影響的商業運作提供「一換一」調遷安置。事實上,期望政府發展棕地作公營房屋或其他用途的同時,要為受影響的作業營運者提供「一換一」的經營場地調遷安置,在目前土地供應緊絀的情況下,並不可行,亦非對土地資源的有效運用。
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而言,當局除以上述的多管齊下方式協助棕地營運者外,亦把棕地清理工作分期進行,以減輕對業界影響。第一期清理工作只涉及約10公頃棕地,預計於今年第一季開始陸續進行。當局一直與營運者密切聯絡及提供適切協助,當中包括協助個別營運者為其重置地點取得規劃許可及就營運者提出的重置選址諮詢部門意見。
此外,地政總署協助提供適合作露天貯物/工場等作業的空置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招標出租予部分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去年十二月,地政總署以短期租約方式推出三幅分別位於元朗和粉嶺的政府土地,優先讓受相關政府發展項目二○二二年或以前收地及清拆行動(註)影響的合資格棕地作業經營者招標承租。該三幅土地適合多類棕地作業用途,包括貯存庫、工場、貨物裝卸、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和收費公眾停車場。地政總署會繼續物色合適的空置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招標出租,以供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競投。
受影響棕地作業者亦可考慮搬遷至新界其他地區劃作「露天貯物」的用地。城市規劃委員會已於去年三月公布經修訂的規劃指引,詳列擬作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的規劃申請的準則,藉以把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引導至更合適的地區。
在宏觀規劃層面,政府會繼續在其他大型發展項目,例如藍地石礦場、新界北新發展區和龍鼓灘近岸填海工程項目等,預留用地整合棕地作業。
(五)政府一直因應香港物流業的發展方向作出適當部署及配合。在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內,已預留約61公頃用地作物流設施、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以配合該區以物流及其他特殊工業為其中主要經濟活動的樞紐定位。除了在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內所劃作物流設施的土地外,政府亦在香港不同地方物色合適的土地作物流業用途。自二○一○年起,政府已售出位於青衣及屯門共四幅用地作物流業發展用途。除此之外,地政總署於本月透過公開招標形式,批出一幅粉嶺的工業用地,該用地可用作工業、倉庫,以及貨物裝卸及貨運設施等。
同時,正如行政長官於二○二○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計劃於今年起分階段以招標形式出售兩幅位於青衣及葵涌的用地,以發展港口後勤及物流設施。
註:相關的政府發展項目包括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發展計劃、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一期發展計劃、錦田南公營房屋發展計劃,以及橫洲公營房屋第一期發展計劃。
完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