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一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答覆:
問題︰
政府曾於二○一二年為位於南丫島的前南丫石礦場(石礦場)地區的未來土地用途發展規劃,進行一項可行性研究。研究範圍共約60公頃,包括20公頃平地、一公里長的海岸線、一個佔地五公頃的人工湖,以及附近的天然山坡。其後,該研究提出了三個土地用途初步方案供收集公眾意見,但有關發展規劃至今仍未有進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曾表示缺乏土地,並會考慮所有可行方案增加土地供應,而既然當年政府認為上述土地用途方案可行,政府其後擱置該等方案的原因為何;及
(二)為配合政府吸引人才和策略性企業來港的措施,政府會否考慮將石礦場地區用作興建人才公寓,以吸引更多境外人才(包括策略性企業的負責人)來港定居;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前南丫石礦場位於索罟灣北岸,包括20公頃的平地、九公頃的樹林、一個五公頃的人工湖,以及一公里長的海岸,佔地約34公頃。石礦場停用後在二○○二年完成修復,並自二○一一年開始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一間非政府機構,用作非牟利環保學習及野外活動中心。
就議員提問的兩個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二○一二年,政府就前南丫石礦場的未來土地用途及工程規劃,進行可行性研究(研究),探討石礦場的發展潛力,以及擬議發展對周邊地區及環境的影響。當時的研究範圍合共大約60公頃,涵蓋石礦場本身及毗鄰的用地,以及附近的天然山坡和海岸線。當時的研究建議發展只集中在前石礦場內約20公頃的平地進行,而不會影響用地內的人工湖、毗鄰的樹林及附近的山坡,以避免對當地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研究進行了兩階段的社區參與活動。第一階段主要收集公眾對石礦場未來發展及當時提出三個初步土地用途方案的意見,分別為兩個以「房屋」為主題但容納不同人口數目的方案,以及一個以「旅遊及房屋」為主題的方案。當時收到的意見大多數認為「旅遊及房屋」這個合併的主題較為可取,所以我們在第二階段的社區參與便深化此建議,提出發展1 200個私營房屋及700個資助住宅單位,涉及5 000人口,以及興建戶外康樂中心和旅遊設施等。
政府其後展開市場意向調查,以了解市場對發展的意向,並邀請有興趣機構提交發展計劃。當時,政府的構思是希望積極利用私人發展商的開發能力,除了由他們興建剛才提及的公私營住宅單位,亦期望他們提供基建及配套設施,所以有關市場意向調查是按這個比較進取的方向進行。調查訪問了不同規模的發展商、酒店經營者以及非政府機構。收集的意見總的來説,市場顧慮到石礦場缺乏交通及基建設施,需要投放大量資源提升基建配套,但房屋發展的規模又相對小,所以考慮到成本效益和財務可行性,加上市場對出資承擔及興建這些基建配套的意欲不大,因此政府當時未有繼續推展有關方案。
(二)現時南丫島對外的交通接駁只有渡輪服務,主力依靠兩條往返中環和榕樹灣、索罟灣的航線,其他的設施例如食水、排污、道路等現有基建容量未能容納具規模的新發展。由於缺乏這些配套,的確該用地難以作為短中期的土地供應。
然而,在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略下,加上我們明白石礦場在地理上的確離港島市區不遠,所以我們並未排除發展該用地的可行性。過去的市場意向調查結果建基於以「旅遊及房屋」為主題的土地用途方案,該等用途特別是房屋用途的確對基建配套,特別是交通出行的配套,有較大要求,加上我們當時期望私人發展商負擔基建支出,所以涉及龐大成本,市場因而卻步,我們是可以理解的。政府打算再通盤審視該地點的土地規劃、發展模式、基建設施和交通配套的要求,以及整體發展的成本效益等。我們會承接從前的經驗,今次會探討把有關用地作混合土地用途發展,設置一些對基建設施,特別是交通運輸設施,有較少需求的用途,例如一些有亮點的康樂用途、訓練設施,或一些對於每日來往市區的交通需求不大的用途,可以包括有關的產業。我們亦會研究向市場推出土地之前,由政府負責提供基建配套設施。我們會爭取今年內開展這研究。
至於提問談及的人才公寓,我們備悉建議,並會在日後通盤審視該用地的土地發展方向時一併考慮,不過我希望在此與各位分享,人才公寓一般與工作地點應較為接近,這方面南丫島前石礦場用地可能比較遜色。事實上,政府非常重視為外來人才提供各項支援。去年《施政報告》宣布將興建更多創科人才住宿,包括研究在科學園附近建造新一座「創新斗室」,以及在落馬洲河套地區港深創科園提供住宿空間,並增加規劃中的新田科技城的規劃彈性,以便提供可容納更多創科人才的住宿空間。
完
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