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樹木管理專責小組報告記者會上的發言全文:
政務司司長:各位,大家好!
今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長官委派我與相關的政策局和部門,成立一個專責小組,全面及深入檢視政府的樹木管理工作。經過三個月的努力,專責小組已經完成檢討報告,我也在今天向行政長官提交了報告。
在這三個月時間當中,樹木專家、立法會、區議會、市民、傳媒朋友提供了很多寶貴的意見,我們衷心多謝大家。同時,各相關部門也將處理樹木工作的同事的一些關注,向專責小組反映,我們也充分考慮了這方面的關注。
接下來,我想向大家介紹報告的主要內容。我會分兩個層面:首先,是專責小組認為政府推行綠化和植物護養工作時,幾個重要的考慮點;第二,是小組關於進一步完善樹木管理工作的具體建議。
首先我講主要的考慮。報告書的主題之一是「綠滿家園」,政府和市民都非常珍惜石屎森林中我們看得到的綠意,現時,我們每年種植約1,000萬棵樹木和時花。近年來,我們還透過推行綠化總綱圖,在全港各區有系統、有規劃、有特色地推行綠化工作。
第二、綠化工作要做得好,必須兼顧上游的種植和下游的護養,兩者充分協調,特別要加強樹木的日常護理和管理工作。
第三、要順應自然。樹有病,就要治病救樹,但也要認識到,樹木是生物,有生命周期,同樣會經歷生老病死。樹木的生長,既受制於內在因素,也受外在環境因素的影響。
還有就是「人樹共融」,追求人和樹融洽共處。但是,兩者有時無可避免會有衝突。因此,第四點就是,市民的安全是我們首要考慮。樹木對人命財產構成即時威脅時,必須要以公眾安全為優先考慮,盡快移除有威脅的樹木。
第五、要顧及整體公眾利益。在救治病樹的同時,我們亦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例如樹木的健康情況、價值、補救後的存活機會和時間等,以決定是否應該投入所需要的資源。
現時,因為樹木老化、生病或者自然力量,我們平均每年移除約8,000棵樹木,就是基於我剛才所講這些考慮。
第六、是社會的發展需要。在推行基建項目去發展經濟的同時,要確保發展是可以持續的,是均衡的,要顧及環境保護。因此,在進行公共工程項目時,如果要移除樹木,我們會補種。過去三年,基於發展需要我們每年平均砍伐10,000棵樹,但補種超過60,000棵樹,即每砍伐1棵樹會種植6棵樹代替。
最後,是對私有財產權的保障,這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之一。在強調保護樹木的同時,在處理私家地樹木的時候,必須顧及私人業主的合法權益。
接下來我要介紹專責小組的具體建議。這些建議涵蓋六個範疇,一共十六項建議。這六個範疇是指:
(一) 制度架構;
(二) 樹木風險評估;
(三) 專業知識和培訓;
(四) 是否需要制訂專項法例;
(五) 社區參與、公眾教育及投訴處理;
(六) 資源配合。
(一) 制度架構
在制度架構方面,多年來我們一直採取「綜合管理方式」,將政府土地內植物的保育和護養責任分配給各相關部門,而劃分原則取決於樹木的所在地點和地面設施的保養責任。換句話說,一個部門在使用和管理一幅土地或設施的同時,需要肩負管轄範圍內樹木的保育責任。
專責小組認為,這個方式大致上行之有效,符合成本效益,而經過部門之間的協調,亦基本上解決了樹木「無人認領」這個情況。
然而,專責小組認為,現行制度仍有不足之處。首先,樹木管理工作分屬不同部門,缺乏一個具備資源和專門知識的權威機構來有效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此外,在部門層面亦比較難將下游的樹木管理護養,與上游的綠化和園境政策,有效地結合起來,無法在根本上解決樹木安全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專責小組提出三項改善建議:
1. 明確發展局負責統籌綠化、園境和樹木管理的政策,在該局開設一名首長級第二級的首席助理秘書長負責統籌工作,在政策層面整合和全方位推行綠化和樹木管理工作。
2. 設立「樹木管理辦事處」。
3. 設立「綠化及園境辦事處」。
這兩個辦事處向我剛才所提到的首席助理秘書長負責。樹木辦將是負責樹木管理的權威機構及統籌中心,通過制訂政策標準和風險評估制度,訂立培訓制度,以及建立資料庫,推廣公眾教育和社區參與,確保 “綜合管理方式” 有效落實。
綠化辦則負責中央協調綠化和園境工作。綠化辦的職能包括制訂政策和標準,推行綠化總綱圖,就政府的重大基建項目、綜合私人發展項目和公眾休憩用地的園景設計提供專業意見。
樹木辦和綠化辦將分別成立專家小組,邀請香港甚至海外專家加入,為政府提供專業意見。
(二) 樹木風險評估
第二方面是樹木風險評估,專責小組建議,有需要加強樹木風險評估安排,從而更有效保障公眾安全。構思中的安排分兩階段:首先是「以地點為本」的評估,確定塌樹會嚴重危害公眾的地點;然後是「以樹木為本」的評估,確定可能有問題、有需要密切監察的樹木清單。樹木辦成立後,會改良檢查樹木的表格,強化風險評估角度。
透過這個方法,可以為重要的樹木和有問題的樹木,逐步建立資料庫,密切監察它們的狀況,有系統地詳細記錄,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三) 專業知識和培訓
第三方面是專業知識和培訓。專責小組提出三個建議:
1. 新設立的兩個辦事處,應由本地或海外具備合適學歷、專業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出任。樹木辦會設立培訓委員會,策略性、全面地規劃員工培訓,有針對性地為不同階層的員工設計適合的培訓安排。
2. 與本地的專上院校、職業訓練局、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等培訓機構聯?,研究提供更多相關的教育培訓課程,令政府內外負責樹木管理的人員有機會得到適當、持續的培訓,提升樹木管理的專業性。
3. 樹木辦應檢討並提高成為認可園境承建商的資格準則。
(四) 是否需要修訂法例
專責小組了解到,部分社會人士倡議訂立樹木專項法例。我們全面檢視了現行各項法例中適用於樹木管理的條文和關於樹木管理的行政安排,我們亦有研究是否有必要另行訂立新的保護樹木條例或需要修改現行法例。
經審慎考慮後,專責小組認為,現有法例加上我們將改良的行政安排,基本上提供了一個比較全面的規管和執行框架,現階段無須修改法例。目前我們的首要工作是全力落實報告書的各項行政措施,制定清晰的政策,改善部門之間的協調,加強樹木風險評估,提升專業知識水平,以及鼓勵公眾參與。我們應該先檢視這些措施的實際成效,再考慮長遠來說修改或訂立新法例的必要性。
(五) 社區參與、公眾教育及投訴處理
在社區參與和公眾教育方面,專責小組建議,加強與區議會和地方社區的合作,包括招募更多地區護樹義工,以及邀請社區知名人士擔任綠化大使,鼓勵區議會舉辦綠化及樹木管理的活動。
專責小組亦建議,加強有關綠化和樹木保育的公眾教育,推廣愛護樹木的訊息,呼籲私人業主正確護理私人地段的樹木。此外,應透過學校課程,加強向學生灌輸保護樹木的價值觀和態度。
專責小組亦認同,有需要高效處理與樹木有關的投訴,杜絕部門之間互相「推莊」,亦避免市民需要自行尋找負責部門的情況。1823熱線將會提供一站式服務,統一接收市民對一般樹木管理的投訴,按照一套各部門認同的準則,盡快確定和轉介個案予有關負責部門處理,亦會監察個案進度,以及向投訴人交代個案的最新進展。
(六) 資源
在資源方面,專責小組建議增加資源,以配合加強樹木管理工作的措施。發展局新設的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將開設約20個職位。在部門層面,專責小組建議地政總署新設立一個樹木小組,加強部門對於私人土地和未撥用的政府土地的樹木管理工作。專責小組亦建議,評估其他部門落實報告書各建議所需要的資源。各個部門亦會按需要增添更先進的設備。
報告書發表後,各相關決策局及部門會就上述建議作出相應跟進行動。發展局會作出統籌,按照既定機制取得所需資源,亦會盡快籌組新的樹木辦和綠化辦。
專責小組希望,社會各界能夠同心協力,建設人樹共融的綠色家園。謝謝。
(待續)
(請同時參閱發言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 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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