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公眾地方種植的植物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有報道指出,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外判服務承辦商在公眾地方種植的植物,有部分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所公布的52種致癌植物名單內的品種,如市民經常接觸該等植物,致癌物質可能會誘發細胞癌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的政府部門有否備存對人類及動物健康有負面影響的植物名冊或清單;如有,相關資料為何;
(二)有關的政府部門有否向外判服務承辦商提供指引,避免在公眾地方種植危害人類及動物健康的植物;如有,詳情為何,以及如何監管外判服務承辦商遵循該指引;如否,會否就現行的政策作出檢討,制訂適當的措施以保障市民及動物的健康;
(三)現時政府部門及醫院管理局所管轄的公眾地方,有否種植上述52種致癌植物清單所涵蓋的品種;如有,其分布地點、數量及品種為何;及
(四)如何向市民加強宣傳及教育,避免接觸該等含有致癌物質的植物?
答覆:
主席:
政府悉心選擇花草樹木種植,並加以妥善護理,以提高生活環境的質素。此外,政府亦舉辦公眾教育和社區參與活動以爭取市民支持綠化工程,並培養愛護植物的文化。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在選擇植物時,部門會按「合適的地點種植合適的植物」原則,並會考慮一籃子的因素,包括設計及工程要求(如設計概念、工程開支等)、環境因素(如土壤質素、對視線及交通的影響等)及植物本身的特性(如耐旱性、毒性等)。一般而言,部門會避免在公園或其他公眾容易到達的地方種植含有毒性的植物。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編制的《園境護養手冊》內裏的「植物配置易檢表」表列了常用園境植物的特性,包括是否含有帶毒部份。漁農自然護理署編印的《香港植物名錄》及《香港植物誌》兩書均記錄了香港常見植物的特性,包括生境、分布、生態、藥性/毒性等。這些刊物都為部門選擇合適的植物和個別植物的毒性提供了參考資料。
縱然個別植物含有毒性,其毒性並不會透過空氣擴散。因此,除非市民長期接觸、採摘或食用野生或園境植物,植物毒性不會輕易進入人體以構成危害。
(二)部門在訂立栽種計劃時,會按上文所述考慮一籃子因素,並會避免在公園或其他公眾容易到達的地方種植含有毒性的植物。綠化工程承建商須按部門所訂立的栽種計劃種植植物。種植工作完成後,部門按栽種計劃驗收。由於綠化工程承建商須按部門所訂立的栽種計劃施工,政府並沒有就植物品種的選取另行向綠化工程承建商發出指引。
為進一步協助部門選擇合適的植物,發展局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亦已委託顧問研究制訂更詳盡的植物選擇準則。
(三)我們查閱過近年研究植物與癌症關係的文獻,以追尋有關「致癌植物清單」的報道。我們能查獲較類近的資料只有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病毒研究所曾毅先生等於一九九二年六月在《病毒學報》發表的文章,內裡記載在實驗室環境中進行的體外實驗,研究不同草藥和植物的濃縮抽取液對一組細胞的影響。該實驗與人類在日常生活中接觸植物的環境截然不同。因此,政府並沒有就該研究涵蓋的植物另行備存其數量、分布地點等紀錄。
(四)漁農自然護理署編印了《五種常見劇毒植物》的單張,教導市民避免接觸、採摘或食用在香港野外常見的劇毒植物。前市政局亦編印了《香港有毒植物》一書;我們會將當中合適的資料上載到綠化網頁,供市民查閱。我們也會密切留意情況,一旦確定任何其他香港常見的植物或經常栽種的園境植物會對人體有害,定會將相關資訊向公眾發放。
完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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