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污水和雨水的排放處理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香港的污水和雨水的處理排放系統均由渠務署負責,而雨水排放系統主要用作防止洪水和應付暴雨所引致的水浸,雨水基本上未經任何處理便直接排出大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接獲就雨水收集系統的渠口和集水溝所帶來的生問題的投訴數字、投訴內容和當局提供的解決方法為何;當局有否進行任何研究或採用新技術以改善相關的生情況;

(二)鑑於日常生活的污水有機會直接流入雨水收集系統(例如清潔街道時產生的污水,特別在旱季沒有足夠雨水沖淡便直接流入大海),污染出水口附近的海域和帶來臭味,當局過去有否在每年的不同期間對經雨水收集系統排放的污水或在出水口附近的海域進行水質檢測;若有,過去三年的檢測結果為何(包括季節性等因素的影響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有否研究或考慮應用其他地區的雨水收集系統技術(包括把全部或部分雨水渠接駁和可轉換接駁至污水系統的做法),以減低直接排放雨水造成的水質污染;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當局過去有否就雨水回收系統進行研究,更有效利用雨水資源以減少耗用食水,例如建立大型或區域性雨水回收和次級供水系統(即有別於現時自來水管道),以雨水用作非食用的用途(例如沖廁、澆灌和冷卻空調系統等);若有,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的污水收集系統和雨水收集系統是獨立運作,使污水和雨水能分開處理,一般來說,雨水會被直接排入大海。為防止污水因各種原因流入雨水收集系統而對環境造成污染,我們已實施多項措施減少受污染的水排入雨水收集系統,例如從源頭處理錯誤接駁的雨水渠、在合適地點安裝旱季污水截流設施、以及管制路邊不當排放污水等。此外,我們亦會定期清洗雨水收集系統的淤泥,以減低淤泥積聚而產生氣味對巿民造成的滋擾。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路政署和渠務署在二○○九至二○一一年接獲有關雨水收集系統的渠口和集水溝發出臭味的投訴共有563宗,但署方並沒有就這些投訴再細分為生或其他問題。署方在接獲有關投訴後,會即時安排承辦商進行清理。一般而言,臭味問題主要是由於污水渠錯誤接駁至雨水收集系統,以及污水從路邊不適當地排入道路排水渠所致。解決方法方面,除從源頭處理錯誤接駁雨水渠,有關的執法部門亦會定期巡查,以即時堵截非法排入道路排水渠的路邊污水。如發現有違反相關的法例(如《水污染管制條例》)時,亦會考慮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在技術層面,路政署會在有氣味問題的黑點,在道路集水溝加裝集水溝隔氣裝置,以減少排水渠發出的氣味。此外,一所本地大學正為減低箱形暗渠內的淤泥氣味進行研究,有關研究工作預算在二○一三年完成。

(二)環境保護署在全港海域、內灣、避風塘及船隻碇泊處設有94個監測站,定期監測海水水質。監測站的選址與監測方法是根據國際認可,包括海洋學與統計學的科學方法而設定。由於所收集的水質數據主要用於研究海水水質的長期改變趨勢,因此各海水水質監測站一般都設於離岸海域而非近岸地帶,以避免因沿岸突發性污染源所影響而錄得極端差異的數據,從而引致高估或低估有關水體水質的實際情況。故此,環境保護署的海水水質監測計劃沒有在近岸,特別是在可能有污染物被排出的雨水渠排水口或附近海域進行水質檢測。

除上述環境保護署的恆常水質監測外,土木工程拓展署自二○○九年十二月起,亦就啟德發展計劃的規劃及設計,在啟德發展計劃毗鄰水道(包括土瓜灣避風塘)進行了一項水質基準監測計劃。土木工程拓展署每三個月抽取水樣本一次,就多個物理、化學和生物參數,包括溶解氧和大腸桿菌含量等,進行分析。有關的監測結果已載於「啟德發展計劃」網站(www.ktd.gov.hk),供公眾瀏覽。

對於監察排入雨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我們認為定期巡查,以及一旦發現問題時能即時堵截污染源頭,是制止污水排入排水渠的更有效方法。

(三)在可行的情下,我們會在一些雨水收集系統內加入收集污水的裝置,例如透過安裝旱季污水截流設施,在旱季時把雨水收集系統內的受污染水流進行截流,並把這些水流引入污水收集系統進行處理。

香港位處亞熱帶地區,每年有大量降雨,因此,要把全部或部分雨水渠直接接駁或可轉換接駁至污水收集系統,需要把現時的污水渠口徑以倍數計加大,並大幅度提升污水處理廠的處理量,才能接收大量額外收集的雨水。事實上,大部份的市區地底下已布滿各種管道,要在這些地區鋪設更大的污水渠並不切實可行。此外,增大污水渠及提升污水處理廠處理量以應付額外排入的雨水並不合乎成本效益。

(四)我們一直就更有效利用雨水資源及減少耗用食水作非食用的用途進行研究。目前,我們揀選了一些公園及公共樓宇建築項目,以試驗使用雨水集蓄系統回收雨水作沖廁和灌溉等用途。試驗結果將於日後定立雨水集蓄系統標準時作為參考。此外,水務署現已聘請顧問研究為雨水集蓄系統定立一套設計指引及水質標準,有關工作預算在二○一二完成。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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