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活化工業大廈措施對文化、創意和藝術工作者的影響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婉嫻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發展局在二○一○年四月開始實施一系列活化工業大廈(下稱「工廈」)措施(下稱「活化措施」)。活化措施的原意是鼓勵業主以重建和整幢改裝的方式活化舊式工廈,以提供更多樓面,從而配合香港不斷轉變的社會及經濟需要。然而,有不少報道指出,活化措施令工廈單位租金不斷上升,擠壓原有工廈單位租用人的生存空間。例如,有大量文化、創意和藝術工作者因未能負擔越來越高的租金而被迫遷離,以致本地文化創意工業幼苗茁壯成長的機會被扼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活化措施實施以來,當局有否對工廈單位租戶的情況進行追蹤統計;如有,過去六年每年各區工廈單位的每平方米平均租金和按年變動的百分比、工廈單位每年的空置率,以及從事文化、創意和藝術工作的租戶數目和按年變動的百分比;

(二)當局會否於今年三月底停止就活化措施接受申請後盡快進行全面檢討,包括該等措施對文化、創意和藝術工作者生存空間的影響,以及在推動再使用本港工廈的成效和負面影響;及

(三)鑑於規劃署去年公布的《2014年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報告建議進一步放寬工廈作非工業用途的限制,當局有否計劃推出補償政策,以鼓勵業主以相宜租金出租現有工廈單位給文化、創意和藝術工作者;如有,詳情及落實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九年十月宣布一系列活化工廈措施,旨在利便舊工廈重建或整幢改裝,以提供更多樓面面積以配合香港不斷轉變的社會及經濟需要。推動活化工廈措施的目的在於透過鼓勵現有工廈重建和整幢改裝,以更好利用香港珍貴的土地資源。這些有限期的措施自二○一○年四月一日起實施,期間作出優化及延期,最後的申請限期為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有關措施乃因應香港整體經濟發展的需要,至於是否進行改裝或重建視乎相關工廈業主和使用者的意向和市場因素,措施並無針對或傾斜任何特定行業。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徵詢民政事務局(民政局)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全港私人分層工廠大廈的整體空置率,於過去六年(即二○一○年至二○一五年)由約6.7%下跌至約5%(註一)。有關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的私人分層工廠大廈平均租金和售價變化,載列於附表。正如上述,有關活化工廈措施乃因應整體經濟發展的需要,並非針對或傾斜任何特定行業,有關工廈的使用狀況視乎大廈業主和使用者的意向和市場因素,我們並沒有就有關工廈租戶的情況進行追蹤統計,亦沒有特定就文化創意產業使用工廈的情況作出統計。

(二)及(三)截至二○一六年二月底,地政總署共接獲215宗在活化工廈措施下提出的申請,其中124宗已獲批准。這些個案合共可提供約138萬平方米的樓面面積(註二)。在獲批的124宗個案中,有28宗整幢改裝舊工業大廈個案(註三)的擬議新用途包括「康體文娛場所」用途,可提供樓面作文化及創意產業之用。此外,另有16宗獲批個案(註四)是重建作「非工業」或「非住宅」用途,該等用途條款可容許不同形式運作的文化及創意產業用途,例如康體文娛場所,或相關工作室、訓練場地和教育機構等。這些獲批項目最終會否提供有關土地文件所容許的文化及創意產業用途,須視乎業權人的發展計劃。

規劃署在二○一四年進行了《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了解現有私人工廈的最新使用情況,透過審視現存工業用地的使用情況和整體需求,及研究個別工業用地是否適合改作其他用途等,從而更有效地規劃及善用工業用地資源。研究於去年八月完成,結果顯示「工業」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以下簡稱「商貿」)地帶內工廈的空置率相比二○○九年有下跌的趨勢,前者由6.5%跌至3.5%,後者則由8.4%跌至6.0%,但仍有約一半樓面仍穩定地用作工業用途。以上使用情況反映市場對工業樓面有持續需求,而透過有限期的措施,活化工廈政策亦已達致於經濟轉型周期善用舊式工廈的預期效果。因此,活化工廈措施將如期在今年三月底結束。

上述研究結果亦顯示,「工業」及「商貿」地帶內的「其他用途」(包括文化創意藝術工作室)所佔的總樓面面積百分比相比二○○九年亦有上升的趨勢,前者由2.4%升至3.8%,後者則由3.5%升至6.2%,反映「其他用途」在現有工廈亦有一定需求。因此,我們建議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的限制,特別是一些不會構成樓宇及消防安全,及不會對在同一樓宇內其他用戶構成滋擾的用途,以便更善用現有的工業樓宇。就此,自二○一五年至今,沙田、馬頭角、青衣、香港仔及鴨脷洲、粉嶺/上水,以及堅尼地城及摩星嶺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已分別作出修訂,把「藝術工作室」(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者除外)列入「工業」,「商貿」和「住宅(戊類)」地帶內工業—辦公室樓宇(以下簡稱「工辦樓宇」)的經常准許用途;日後如有適當的機會,規劃署亦會對其他分區計劃大綱圖作出相同修訂。

除活化工廈措施外,城市規劃委員會自二○○一年起已擴大「工業」地帶內經常准許的用途範圍,使工辦樓宇的用途更具彈性,包括容許與創作和音樂有關的用途在該等樓宇內進行,例如影音錄製室和設計及媒體製作辦公室。不過,基於消防安全的考慮,有關用途須不涉及直接向顧客提供服務或供應貨品。

倘若某種用途在規劃制度下為工業樓宇內的准許用途,但不符合工業地段的地契條款,有關處所的業權人可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地契或短期豁免書,以免違反地契條款的使用。若申請獲得批准,業權人須就獲批的申請繳付土地補價或豁免書費用。

除了上述有關規劃及地政制度方面的措施,在民政局的支持下,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在一幢位於黃竹坑的工業大廈內提供藝術空間,以優惠租金出租予藝術工作者使用。該藝術空間已於二○一四年第四季啟用,並已全數租出。藝發局亦正與大埔區議會合作,籌劃改裝大埔一幢空置校舍為藝術中心,為從事表演藝術的藝術家及藝團提供空間。另一方面,政府在香港仔一幅用地的未來發展中,預留部分樓面面積提供藝術空間,以支援藝術發展。與此同時,政府也鼓勵社會機構發展支援藝術的文化設施,例如在石硤尾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提供超過100個工作室,以非牟利的模式營運,為藝術創作者提供空間。在相關政策局的支持下,我們會繼續物色合適的用地提供藝術、文化和創意產業用途的空間,例如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已被活化為標誌性創意中心「元創方」,提供130多間創意工作室、創意資源中心、多用途創意活動場地和展覽廳「i-Cube」等,以推動創意產業;政府亦正與香港賽馬會以合作夥伴形式,推展中區警署建築群的活化項目,為公衆提供一處結合文物、當代藝術和消閒設施的文化活動空間。此外,起動九龍東辦事處亦致力在九龍東尋找合適的機會,提供藝術、文化和創意產業用途的空間。我們正研究在九龍灣及觀塘兩個行動區內的發展項目預留空間供這類用途的可行性。這兩個行動區的規劃研究預期分別於二○一六和二○一七年完成。另外,商經局表示,該局會繼續透過「創意智優計劃」、「電影發展基金」及其他資源,為有利創意產業發展的項目(例如市場推廣和培育人才等項目)提供財政支援。相關政策局會繼續研究各項措施,推動文化、創意和藝術發展。

註一:臨時數字。

註二:不包括34宗申請人在獲批後撤回申請/終止已簽立文件的個案。

註三:當中6宗申請人在獲批後撤回申請,另有18宗已簽立特別豁免書,其餘4宗待簽立特別豁免書。

註四:當中6宗申請人在獲批後撤回申請。

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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