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政府的保育工作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家洛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近日,有民間團體向本人反映,他們非常關注重置皇后碼頭項目及活化前中區警署建築群(俗稱「大館」)項目的推展情況,亦對政府處理該兩個項目的表現感到不滿。另一方面,大館內前已婚督察宿舍的外牆於上月二十九日突然倒塌(下稱「倒塌事件」),令公眾愕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在倒塌事件發生後,當局只把該宗事件的調查工作交由負責活化大館項目的香港賽馬會進行,為何當局沒有把倒塌事件及皇后碼頭重置項目提交古物諮詢委員會(下稱「古諮會」)討論;當局會否因應社會人士的關注,盡快把該兩個項目交由古諮會討論和提出建議;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鑑於較早前當局就各個皇后碼頭重置方案進行公眾諮詢時,接獲支持在原址或在最接近原址的地點重置皇后碼頭(下稱「原址重置方案」)的意見數目,遠多於支持當局提出的三個重置方案的意見數目,當局會否再次考慮原址重置方案;若不會考慮,理據是甚麼;若會考慮,當局會否就此方案再次進行相關的研究和諮詢;及

(三)有關當局會否考慮,除檢查大館內各幢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外,同時檢查大館內所有戶外公共空間的結構安全;若會,檢查工作的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有關當局會否在完成各項調查及檢查工作後,公開完整的報告,並在當中指出責任誰屬;若會,具體安排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政府高度關注中區警署建築群內已婚督察宿舍部分外牆塌下事件,亦非常重視公眾就皇后碼頭重置方案提出的意見。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中區警署建築群內已婚督察宿舍部分外牆塌下事件發生後,現時首要工作是確保工地範圍內包括其餘15幢歷史建築的安全。香港賽馬會(下稱「馬會」)會繼續與屋宇署緊密聯繫,除了由屋宇署批核的緊急加固工程外,該建築群的活化工程只會在確認安全後才恢復。由於中區警署建築群活化項目涉及改建和加建工程,所有設計圖則須經屋宇署批准後方可施工。自活化項目推行以來,古物古蹟辦事處(下稱「古蹟辦」)一直有從文物保育角度向屋宇署提供意見。由於中區警署建築群為法定古蹟,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馬會須就建築群的活化及復修計劃向古蹟辦提交文物保護措施及施工方案,古蹟辦在審批時會考慮有關建議對古蹟文物價值的影響。事實上,中區警署建築群活化項目在文物保育方案的蘊釀和選取階段諮詢了古物諮詢委員會(下稱「古諮會」),方案選定後的落實工作,由古蹟辦監察進行。現時,馬會與其活化工程團隊正在積極研究已婚督察宿舍的修復方案,過程中古蹟辦會提供意見,若修復方案對古蹟的文物價值有重大影響,古蹟辦會要求馬會適時諮詢古諮會,並須取得古物事務監督(即發展局局長)的批准方可施行。

至於皇后碼頭的重置方案,規劃署曾於二○○七及二○○八年就「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進行了兩個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其間就重置皇后碼頭選址進行了廣泛討論,過程中曾諮詢古諮會、前共建維港委員會、各相關的專業團體、18區區議會和市民大眾。研究最終建議在中環九號和十號碼頭之間重置皇后碼頭,以資紀念並恢復其碼頭功能,與此同時於皇后碼頭的原址加入設計元素紀念皇后碼頭的歷史重要性。

政府其後建議在皇后碼頭的原址興建一個新的露天廣場,其主要的設計特色將包括以淺水水景設施勾劃出昔日的海岸線;在皇后碼頭原址近露天廣場入口位置加建新簷篷,並設上面刻有介紹舊皇后碼頭歷史的相片和文字的特色牆;和透過地面鋪裝圖案以突顯現時面向旗桿和檢閱台的中軸線等。

根據現時的文物影響評估機制,由於中環九號和十號碼頭之間的位置附近並沒有歷史建築物或具考古學價值的地點或建築物,故此無需就重置工程進行文物影響評估。此外,重置工程的選址在之前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已經過廣泛諮詢,當中包括古諮會,最終建議在中環九號和十號碼頭之間進行重置。因此,無需再就此事宜重複諮詢古諮會。

(二)土木工程拓展署就重置皇后碼頭的設計於今年三月至五月舉行了社區參與活動,市民共填妥和交回1 955份調查問卷,當中1 741份意見選擇了於中環九號及十號碼頭之間重置皇后碼頭(三個設計方案分別收到317、413和1 011份意見)。土木工程拓展署同時亦收到1 058份大多以標準範本形式提交的書面意見,主要認為應在大會堂前原址重置皇后碼頭。我們亦留意到媒體上有個別人士就重置地點表達不同意見。

政府現正小心分析和考慮在社區參與活動收集所得的公眾意見,再決定重置皇后碼頭的未來路向,現階段我們未有任何結論。然而我們必須指出,重置皇后碼頭選址早已經在「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的公眾參與過程中經廣泛討論後,建議於中環九號及十號碼頭之間。我明白有部分人士未必同意建議選址,但重複再研究再諮詢亦未必有任何建設性。

再者,據土木工程拓展署表示,在工程角度而言現時要在原址重置皇后碼頭是不切實際。首先,有關原址重置工程會與現時或規劃中的工程有所衝突,當中包括龍和道需要改道,現有地下箱形暗渠需要作出修改,而計劃中的東涌線和機場鐵路掉車隧道延展部分,建議新增的北港島線,以至將來中環新海濱的四號用地的發展都會受到嚴重制肘。此外,原址重置需要涉及以上的修改工程和額外的掉車隧道前期工程,造價預計會更為高昂。這些都是政府考慮有關建議時需要考慮的因素。

(三)屋宇署在塌牆事件發生後即時派員視察中區警署建築群範圍內其餘15幢歷史建築的整體結構及其戶外地方,並沒有察覺有異常情況,初步認為結構安全風險不高。但為安全起見,整個建築群的活化工程現時已全面停工。項目的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須向屋宇署提交評估報告,確定整個建築群範圍內的歷史建築的整體結構及其戶外地方安全後,工程才會恢復進行。屋宇署在這方面會繼續與馬會及其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和註冊承建商緊密聯繫。

屋宇署會詳細調查塌牆事件的成因。鑑於調查工作涉及對建築物料進行測試等程序,而取樣工作需待倒塌現場的加固工程完成後方可進行,因此預期再需要一段時間。屋宇署會在完成調查工作後,適當公布調查結果。

除了屋宇署的調查外,馬會亦會成立由專業人士組成的獨立檢討小組,全面調查事件的成因及為將來所需進行的改善措施作出建議。

多謝主席。


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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