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第六屆 (2024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通過發展局局長,從整體角度就促進實現大嶼山可持續發展和保育的措施和特定建議,向政府提供意見,以期充分發揮大嶼山獨有的策略性優勢,以配合香港長遠的社會、房屋和經濟發展需要。
第五屆 (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第四屆 (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第三屆 (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第二屆 (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
第一屆 (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
第六屆職權範圍